当前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 文章详情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季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09:36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交〔2015〕6号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季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月20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系统

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三门峡市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三政办〔2015〕1号)有关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新安全生产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1月14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为交通行业稳定发展创建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通过“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研判形势、发现规律,查找隐患、弥补漏洞,积极解决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公路、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曹海生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贾  利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田则安  张军发  庆志忠  姜世明  兰  青

梁景智  周 威  张武奎 李跃忠  薛彦华

李旭东  王来智 张  良 刘虎振  杨七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田则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张  勃、王立志、黄  斌、魏  娜、田华宇、马  锐、张天朝。

三、责任分工

1)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2)市海事局负责辖区内河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3)市质监站负责交通公路在建工程专项整治工作;

4)市公路局、农村处、路政处、大桥处负责所辖公路专项整治工作;

5)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主要内容

在全面做好各方面安全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时段、从业人员、营运车辆、运输企业、客货场站、公路及危桥管理、水运、交通工程等8个交通运输安全的重点环节,确保“人、车、站、路、桥、船”达到安全运输要求。

(一)重点时段:突出做好2015年“春运”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针对“春运、春节、两会”期间客流特点,制订保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深入企业、基层和现场,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车船、重点环节、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从业人员:一要认真检查一线人员的从业资质,对于无证或证照不全、持假证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高限予以处罚,使其不敢进入运输市场;二要严格规范驾驶员行为,强化GPS动态监管作用,促使驾驶员严守交通安全相关规定,避免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三要认真梳理事故情况,对发生死亡以上责任事故的从业人员,及时吊销从业资格证,强制其退出运输市场。对吊销从业资格证的,三年内不得重新参加从业资格考试,重新进入运输市场。四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其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上重视,水平上提高,行动上落实。

(三)营运车辆:一要对所有参加道路运输的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特别要做好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关键系统以及应急设备的检查,保障营运车辆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况。二是严格执行冬季冰、雪、雾等恶劣天气车辆运行管理规定,及时采取防滑等相应措施,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时,汽车客、货场站均不得放行发车。三是严格执行客运包车特别是民工、学生、旅游包车管理规定,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是坚决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不法现象,彻底消除违法非法运输带来的事故隐患。

(四)客货场站:坚决实施客运站场的封闭式管理,充分发挥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和安保工作首道防线作用,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坚决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双班驾驶、夜间禁运”等有效措施,努力杜绝“三品”进站上车和超员车辆出站。

(五)运输企业:一要检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监督检查是否到位。二要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否及时交纳。三要检查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人员、时间、内容落实,教育培训效果是否明显。四要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五是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上报,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六是检查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实用性、可操作性是否切合单位实际等。通过检查整治,促使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公路保障:一是加强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工作,对干线公路和农村道路特别是桥梁检查一遍,按规定补齐标志、标线。二是加强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巡查责,及时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三是严格落实桥梁“四个一”管理制度,不能确保安全的危桥,要坚决封闭。四是强化公路结冰路段管理,因不少超载大货车使用“滴水刹车”装置导致路面结冰,公路部门要加相关路段巡查力度,及时进行预警、除冰和保通,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七)水运保障:加强水上船只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取缔“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强化渡口、码头、渡船、浮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八)公路工程安全保障: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查,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相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通过严谨细致、扎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周密部署,细化方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在充分考虑专项整治行动可能遇到的各种因素,充分考虑冬季恶劣天气、春运、春节重点保障等不利因素影响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专项行动做出全面细致的工作部署,明确具体措施,做好充分准备。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强化和完善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三)掌握信息,及时报送。“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注重建立信息简报制度,要通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来。各单位于每月25日将本月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人:张勃    电话: 2817678

电子信箱:smxjtaq@126.com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