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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首笔交通运输安全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5-12-23 16:58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交通事故资料图


   日前,灵宝市五亩乡五亩村村民陈某霞接到三门峡市道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送来10000元交通运输安全救助金。她也是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设立交通运输安全救助金以来,我市第一个享受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受益者。


   2014年10月6日,陈某霞之子陈某在郑州乘坐出租车时发生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霞一家四口,婆婆年近八十,长年体弱多病,常年吃药,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丈夫正在外地服刑。全家生活仅靠她一人在外打工维持。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车辆车主不予积极赔偿,陈某抢救费用全靠亲戚、朋友相借、帮助,致使陈某霞一家原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生活十分困难。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接到陈某霞的申请后,立即启动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制,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咨询、资料审核、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形式,对陈某霞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成功帮助她申请到10000元交通运输安全救助金。她也成为我市第一个交通运输安全救助金的受益者。


   据了解,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救助基金是省交通运输厅为充分发挥公益性社会组织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应急中的服务作用,帮扶救助事故受害企业和家庭解困脱贫而设立的专项基金。主要救助对象为我省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施工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人员的家庭救助,因执行公路保通、抢险救灾等任务而殉职、伤残的职工家庭救助,以及在路途中受阻、遇困、客运站旅客滞留人员的救助。被救助人员必须是我省的居民,包括在我省取得暂住证的外省人员,因交通运输事故致使生活困难(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水平)的家庭。在申请救助时,申请人除了提交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之外,还要提供家庭生活困难相关证明原件,由家庭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具,并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