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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安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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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2024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4〕84号
发布时间 2024-06-03 11:20

关于印发2024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11:20 来源:局安全管理科

关于印发2024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3日

2024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市65条具体措施。深化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更好防控重大风险隐患,更加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全年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事故预防方面: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行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水上交通、在建施工持续保持“零事故”,公路路网不发生长时间严重拥堵事件。

安全治理方面:普通货车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应用100%;水上航道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应用100%;安全精细化工程实施路线里程174.14公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683公里。危桥改造2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治理平交路口330个。

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安全生产贯穿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更好统筹安全和发展。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强化跟踪问效,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局安监科、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以下均含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再重复)

2.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靠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突出安全生产标本兼治、精准施策,深入推进行业安全思路、机制、手段创新,提升重点区域交通网络韧性。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有关工作任务,推进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事故警示和整改提升。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通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反复发生。针对辖区发生的事故和险情,坚持刀刃向内,深挖细剖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查找制度规范、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局安监科、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局建管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分阶段、分重点推进实施。市局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单位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加密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抓好过程跟踪指导,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5.常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评价。落实省厅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细则,动态实时评价,及时反馈问题不足。抓好评价结果运用;及时查漏补缺,切实把工作做在日常、落到实处。(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研判调度。按照省厅安全生产月调度工作要求,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安排阶段性工作,并建立任务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定期跟踪、通报,形成工作闭环。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对已发生的安全风险和可能发生苗头性、趋势性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深入分析研判,明确防范化解具体措施。(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严格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监管。聚焦春运、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结合省厅“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固化形成的经验做法,提前谋划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突出强化一线安全监管,做好预警调度、应急准备、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查一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围绕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公路运营等7个方面,从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行业安全稳定。秋收农忙等时段,增加农村地区有效客运服务供给。(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8.扣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链条。调整局安委会人员组成,修订局安委会工作职责、局安委办及各专项工作组人员组成和职责,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认真贯彻《河南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三门峡市加强安全生产若干制度》,进一步明晰、理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分管安全负责同志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开展督导检查,其他领导强化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抓好“三书一制”管理制度贯彻实施,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承诺。推动落实网约车、网络货运、自动驾驶、氢能等新兴领域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严禁推诿扯皮。(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对象、课程和效果评估等内容,实施场景化案例或实操性培训,做到培训教育全覆盖。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动态有效运行。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五个知道、一个跟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等演练活动,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杜绝建用脱节、“两张皮”现象。(局建管科、运输科、安监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硬起手腕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生产统筹指导、督促督办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强化警示通报、督办约谈、联合惩戒、明查暗访等手段运用,督促管理部门和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于发生责任事故和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以及被抄告或通报问题严重的单位,坚决动真碰硬,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11.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精准管控。及时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摸排、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动态更新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营、在建施工等领域双重预防技术指南,优化重大风险辨识管控、日常监测措施。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业户经营特点,制定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规范或指南。(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树牢法治思维、用好法律手段,强化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隧道工程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彻底消除2023年及以前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坚持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时整改、动态清零。(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双重预防机制运行监测。省厅将不断优化双重预防信息化监管系统功能,对不定期开展风险辨识、未逐条明确管控措施、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行为实时报警、实时处置。探索建立全省重大风险“一张图”,整合公路运行、气象灾害、车辆动态监控等多方数据,对车辆运行中存在的风险精准研判、实时提醒,全面防范化解。建立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分领域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实现重大隐患线上管理、动态整改。开展双重预防体系深化、实化、规范化、科学化“四化”建设,委托第三方帮扶企业提升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质量和效果。市局将按照省厅要求,逐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突出防治营运车辆事故

14.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框架协议,建立“两客一危一货”交通公安联合约谈监管机制、记满12分营运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营运车辆事故处理互通共报;核查处理省厅通报涉及我市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跨城市违规运营、5至7座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运营线索。依据省厅研究制定《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业务协作办法》,建立完善平等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的运行机制。研究助企发展有效对策和措施,夯实企业安全基础。进一步细化完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规定,切实提高事故报送效率。(局运输科、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

15.推动实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深化“两客一危”经营者安全等级评价及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机制应用,不断优化调整分级分类监管系统的功能和评价,每季度对企业实施“红、黄、绿”三色智能“画像”,并向普货运输企业延伸,探索构建区域风险指标模型,持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待试点地市完成试点建设,对其成果经验进行推广。加快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建立驾驶员“一户式”诚信档案,对驾驶员进行综合评价、精准管理。(局运输科、安监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水平。深入开发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持续优化旅游包车、班线客车、普货车辆等监测规则,提升监管精准性;建设道路风险精准预警提醒功能,分段精准限速功能,提供路况和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超速报警。开发“两客一危”车辆进入特定区域预警功能,实施电子围栏精准监管。持续强化平台数据应用,提升违规告警信息的认领,核查处置质量:年底前平台涉嫌违法违规告警信息认领率、处置率达到100%;对于违规告警多的企业和车辆,实施重点监管,由运输部门倒查源头问题,涉及违法的,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严管重罚,形成闭环。(局运输科、安监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延长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围绕“三加强、四压实”工作主线,严格风险隐患管控,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率100%、消防设备完好率100%,不断提升交通主管部门、运输部门、执法机构、运输企业履职尽责能力。规范旅游客运企业及车辆市场准入,对未落实许可决定,超出承诺期限未投入相应数量、等级车辆的旅游客运企业,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强化接驳运输车辆监测管控,对辖区接驳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严禁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车辆和人员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局运输科、安监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巩固优化普货运输车辆治理成效。全力推进重载普货动态监控设备2G升4G工作,6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同步完成普货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建设,上线事前事中事后监测告警规则,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对于货运经营者未建立、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以及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5%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推动实现重载货车驾驶员和家人共享车辆行驶动态。(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局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重点领域源头管控

19.公路运营领域。持续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扎实开展重点路段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等原则,聚焦穿城镇、平面交叉路口、事故多发、恶劣天气高影响等重点路段基础设施。加强公铁水并行、交汇路段风险隐患整治。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少于50公里、危桥改造2座、治理330个隐患较大的国省道穿村镇平交路口。会同公安部门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规范使用大件运输许可系统,破解企业申报不便利、通行监管不智能等问题,提升大件运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科技水平。(局建管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城市客运领域。加强城市客运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配置等应急准备,指导城市公交企业在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超过质保期的按规定及时更换。建立健全网约车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机制,每季度通报网约车合规化情况。(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

21.水上交通领域。建立水上交通安全跨区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大“双跨”通报力度,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强化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加强重点水域、“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商渔共治2024”专项行动,紧盯水上客运航线、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区和航行密集交汇区域,加大水上安全执法检查,强化船员适任能力监督检查。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专项督导整治活动,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开展船员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升船员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动态感知和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持续推进“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常态化。开展水运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监督检查。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整治“回头看”。加强通航建筑物、航道应急抢通和防汛防台风等安全应急工作。以渡口渡运、水运工程等为重点,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摸清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动态清零。(市海事服务中心牵头,局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在建施工领域。开展大型结构防垮塌隐患治理,深化地质勘察,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治理、特种设备和大型临时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临灾预警叫应。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省厅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深化平安工地建设,落实平安示范工程。加大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局建设管理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23.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待省厅制定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指南、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指引后加强落实。统筹抓好行业反恐怖防范、打击枪爆、消防安全等工作。研究破解营运车辆“挂而不管”、长期逃避监管船舶等顽症痼疾。(建管科、运输科、安监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全面提高安全执法监管效能。制定《202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坚持“领导+专家”方式,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做到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办、现场签字、现场验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制度,推进行业安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每季度上报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坚决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非法违规行为,省厅将对未使用《安全生产法》、“零处罚”的市县通报,纳入年度执法绩效考评。综合运用联合执法、异地交叉互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问题严重的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安全应急专家库,明确专家职责,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督导检查、执法质效。(局安监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保障。省厅将建设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完成信息系统整合融通。开发公路“卫星遥感AI”路况快速检测、道路智能巡检、安全隐患路段和路产排查、灾毁评估等应用场景,推进公路管养数字化转型,加强长大桥梁隧道结构监控监测系统建设与应用。搭建港航运行监测平台、应急指挥平台,深化船舶运行、检验动态监管。实施交通新基建重点工程和数字交通试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市局要按照相关要求具体推进。(局规划科、建管科、科技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6.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待省厅制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和技术服务指南后,依法依规组织企业投保安责险并加强监督评价,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企业经营利益。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途径,及时有效查办群众举报事项,积极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待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出台后,大力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大带小、以强扶弱,共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依法依规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教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培训,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知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跟踪指导,严格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全面加强交通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培训和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层分级组织举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局安监科牵头,局人事科、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抓好灾害天气应对处置

28.增强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充分发挥交通、公安、应急、气象等多部门应对交通恶劣天气联防联动机制,密切关注气象灾害信息,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并利用行业媒介,及时发布和更新交通状况、安全行车提示。动态更新完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严格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对于易发生灾害、易发生拥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健全完善台账清单,逐一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单位,重点盯防、精准施策。(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不断锤炼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确定不同时段、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活动,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建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行业应急队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明确训练科目、内容及标准,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按照“省市共建”的模式,探索开展公路储备中心、水上搜救中心布局试点建设,形成可借鉴复制推广的“建、管、养”模式。(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健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河南省恶劣天气公路联防联动机制》《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省市县三级应急联动机制(试行)》,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互动”的应急管理体系,抓好汛期强降雨和寒潮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过程应对处置。认真复盘分析灾害防范过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固化形成经验做法,完善应急指挥工作制度和应急处置手册,不断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抓好不同层级预案街接。(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年,也是实施优势再造战略、加快交通运输转型高质量发展的突破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要点任务要求,研究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抓好过程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请于4、6、9、12月中旬,将工作要点有关任务推进情况逐项报送至市局安委办(邮箱:smxjta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