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按照省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点》制定《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8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点
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新发展格局,坚持乡村振兴交通先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做好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快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一、大力推动农村公路提档提质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守牢“两通”底线,聚焦县乡道提档、通村路提质,有序实施拟升级省道改造、窄路面加宽、乡镇通三级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建设连接主要经济节点的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推动融合发展。2022年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200公里以上,计划完成投资2.6亿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规范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七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建立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部省市补助为辅、社会资本和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局财务科牵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规划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4.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省级示范创建。加快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鼓励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村试点。已获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县(市、区),力争2022年底实现“县县都有示范乡、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实施过村镇路段专项整治,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6.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见》和《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有关文件要求,实施农村公路现存危桥“消危”行动,集中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行动,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监管、部门协同、运行单位负责”的公路桥梁管养责任体。2022年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危桥4座,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347公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严格技术标准,加大技术支持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桥梁建设质量,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制措施,加强验收评价,提升实施效果和质量,加强动态监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创新发展能力,推动桥梁管养智能化。(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跨铁跨渠桥梁、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完善标志、标线、防护等安全设施,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指导各县(市、区)按照经济实用、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合理选取处置措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9.按照《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出台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局综合规划科、局财务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落实联席会议、动态任务清单、联合执法、定期检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强化路长办公室能力建设,提升路长办履职能力,切实发挥路长制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中枢作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各县(市、区)依法依规足额列支日常养护资金、养护工程资金,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局综合规划科、局财务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
12.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明确进度目标,加强督促指导,强化技术培训,确保2022年底路面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40%。(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
13.建立路况检评数据保存制度,健全数据审核机制,适时开展数据抽查、复核和评价工作,提高路况检测数据质量。各县(市、区)加强对本地区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和变化趋势的跟踪分析,推动各类检测评定数据分类采集、动态归集和共享共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推进公路客运站建设
14.加快普通客运站建设进度,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新建(改扩建)集客运、货运、邮政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平台。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
行政村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局综合规划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研究农村物流支持政策,为支持我市农村物流建设发展,发挥政府建设资金的引导作用,改变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发展落后的现状,研究出台县级物流中心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局综合规划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入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
16.加快推进《河南省推进县域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的发展路径,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补齐农村物流发展短板,增加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组织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达标县创建工作。培育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上级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工作。(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进一步促进客货邮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村村通客车和邮政、快递网点健全的比较优势,全力推动县域内交通、邮政、快递网络节点共建共享、运力资源互用互补,加快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强建制村通客车与建制村通邮、快递进村工作的协同联动,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客运经营者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城乡客运班线运力资源,开展小件快运、电商快递等运输服务,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行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成果,优化农村客运经营结构,有序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鼓励毗邻县、市间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全域公交,不断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新增
35个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运行。(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20.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项目实施。14个农村公路灾毁重建项目全部建成,灾区农村公路整体通行能力、服务品质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局综合规划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宣传引导工作
21.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发现挖掘典型人物,通过电视、网站、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行动进展情况、实施效果等相关信息,强化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展示交通行业好形象,传播交通行业好声音。(局行政办公室、综合规划科牵头,陕州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