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5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专班办公室:
现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5 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5月15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
2025 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 2025 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噪声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等工作部署,标本兼治、科学精准,努力推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持续推进运输结构优化
1.持续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配合市发改等部门,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653”工程。推动大宗货物“散改集”,实施多式联运。积极开展“一单制”创新探索,深化拓展“班列+金融”功能,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配送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 8%以上,持续提升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
牵头科室:综合规划科、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多式联运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优化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完善干线公路多向绕城通道,实现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主干线互联互通,确保顺畅通行。加快推进国道209改线工程建设。
牵头科室: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加快运输装备低碳升级
3.加快新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根据上级补贴政策持续开展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提高公交、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运输装备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购置使用氢能源公交车,推进重型载货车辆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2025 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及城市建成区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动新能源城市公交动力电池更新工作,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更新替代工作,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 50%以上。督促码头、渡口、施工工地等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推进高污染、低效率老旧运输船舶淘汰,2025 年完成 2 艘船舶报废拆解。
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4.积极推进船舶岸电、受电设施建设。提高靠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改造和船舶受电率,积极推进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船舶应用,推广 LNG 节能环保船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动高污染的运输船舶淘汰更新,2025 年,基本消除船舶冒黑烟现象,船舶靠岸期间原则上全部使用岸电。
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5.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日常监管,常态化配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检查,杜绝弄虚作假。加快推进 I/M 站数据融合,指导维修企业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上传维修数据,2025 年辖区内实现 M 站全覆盖。
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6.持续巩固绿色出行创建成效。优化公共交通网络,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效率和质量。组织各地利用公交车及车站等车载屏幕、宣传屏幕,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倡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有条件的县(市、区)适时推出优惠乘车政策,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方式,营造绿色出行浓厚氛围,培育绿色出行文化,逐步提升绿色出行比例。
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精准管控行业扬尘
7.严格施工扬尘管控。坚持精细、科学化治污,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督促在建项目压实主体责任,突出大风沙尘天气、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时间防控,切实做好土石方开挖、回填等施工作业期间全时段湿法作业,严格物料运输等易产生扬尘环节施工管控,推动项目改进施工工艺,推广工厂化制造、装配式施工、智慧工地建设等模式,充分发挥行业环保监管平台和公路运行监测系统作用,推进在建项目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和监控检测设备,进一步提升行业精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8.深入推进路面扬尘治理。加大公路清洁力度,增加普通国省道清扫设备投入,确保绕城、穿城、城市出入口等重点路段 100%机械化清扫保洁,按照“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路面保洁模式,持续保持“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扎实做好“百吨王”等违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依法严格管控车辆密闭不严、沿途遗洒、带泥上路等源头污染现象,严格做好卸货场全硬化,卸载物料全覆盖。按职责做好公路煤炭运输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矿石运输防尘、除尘措施,加强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管理。
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法规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9.针对性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按照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预案,严格管控运输环节,按规定路线通行,减少重型车辆运输,提高公交运力保障,停止易产生扬尘环节施工,增加清扫频次。加强公路超限检测站和施工扬尘监管。加大督导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督促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科室:科技科、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行业水污染防治和重点水源地保护
10.持续做好行业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确保船舶污染物全闭环处置,加强船舶使用燃油达标监管。
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1.做好重点水源地保护。会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参与黄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清废行动”。加强道路巡查,及时清理、维护道路边沟,雨水闸渠和应急池出入口。依托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对丹江口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危化品运输车辆禁限行区域划定的电子围栏,平台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工作,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牵头科室:综合规划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法规科、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12.全面加强行业废物运输监管。加大危险废物运输管控力度,实时监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轨迹,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加强固体废物运输监管,持续做好船舶、码头、渡口、服务区、收费站、公路等塑料垃圾清理,督促已开通运营服务区严格落实垃圾分类,逐步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13.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监管体系。根据上级安排,做好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建设,完善交通运输碳排放监测、核算机制,加强行业碳排放统计数据审核报送。
牵头科室: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七)持续做好行业噪声污染防治
14.做好行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穿越人员聚集区的在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监管,配合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和噪声检测。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噪声控制技术和设备,进一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加强行业噪声防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典型噪声投诉处理有关要求,切实推动噪声扰民问题解决。配合教育部门,紧盯中考、高考等重点时段,严格落实“绿色护考”工作方案,严防行业噪声污染。
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八)加强烟花爆竹、散煤等运输管控
15.做好烟花爆竹、散煤运输管理。配合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拉网式排查违规运输散煤行为。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牵头科室:法规科、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九)强化臭氧协同控制
16.强化臭氧常态化管控。配合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推进 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督促维修企业对使用喷涂、修补等原辅材料进行水性化替代,督促维修企业作业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对汽车维修企业和交通工程中涉 VOCs 排放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避开易发臭氧污染时段,降低 VOCs 污染排放强度,减少臭氧污染。配合推进油品 VOCs 综合管控,做好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和成品油运输。配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规范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按职责做好柴油货车监督维修。
牵头科室:法规科、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分解任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市多式联运办要对照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5月30日前报市局科技科。
(邮箱:smxjtjkjk@163.com)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及时通报行业污染防治开展情况和先进经验,健全公众监督及处理反馈机制,对行业污染问题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98-2817390),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凝心聚力深入做好行业污染防治。
(三)严格督导整改。各地各单位要从严从实、举一反三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被通报问题整改彻底,不出现反弹;对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暗访,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组织不严、制度缺失、被上级通报、整改不力等问题,市局将综合采取提醒、通报、约谈等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实施方案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