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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交运输局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分析

发布时间:2020-12-18 09:47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交运输局

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分析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规范性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统计制度的通知》(豫政法〔2013〕31号)和《三门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三政法〔2015〕37号)等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和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涉法文件审查情况

2020年我局未制定涉法文件,共审查涉法文件0件。

(二)涉法合同审查情况

2020年我局未签订涉法合同,共审核涉法合同0件。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2020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共审查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1件,保留2件,修改1件。

    (四)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办理情况

2020年,共审查、办理市政府或各部门批转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24件,提出修改建议13条。

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一)建立自我审查机制。我局专门印发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责任分工。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二)把好源头关。重点把好有关市场准入、运输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关。

(三)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制度。为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完善内部审查机制,我局制定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及时跟踪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对实施期限到期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完善。

通过对我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额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及2020年我局所有发文进行梳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经梳理,我局未出台制定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刻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垄断行为的危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对涉及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审查和管理,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在法制审查工作中的做法

(一)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真正得到落实,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坚持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有效的防止规范性文件不报、漏报、迟报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要求,进一步严格合法性审查和局务会议讨论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注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公众深度参与。并按照制定的《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讨论的原则,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由党组或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审核作用。

(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所有交通行政重大决策、决定及工程项目合作模式、合作协议、合同等均按要求法律咨询和审查,把关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决定和重大合同签署,开展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做到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

四、今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正确把握立法精神。加强调查研究,正确把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精神,努力寻求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与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的最佳结合点,强化对制发规范性文件必要性的论证,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针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

(二)努力提高制定质量与效率。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力量,提高全体行政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业务水平,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与效率提供根本保证。

(三)切实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的工作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做到依法决策切实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