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彩交通人”十佳执法人员个人先进事迹
郑林涛
郑林涛同志长期工作在交通行政执法一线,从2005年至今,连续8年被省厅和市局等上级机关评为先进个人、岗位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多次完成上级赋予的急难险重任务,他编写了《河南省公路路政应急保通实施办法》并由省交通运输厅颁布实施;他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正确处置了连霍高速公路“2.1”义昌大桥坍塌事故并做好抢险和建设期间的保通工作,保障了市域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他及时发现和处理了连霍高速灵宝沙河大桥下违法挖沙行为,确保大桥安全度汛,预防了重大涉路涉桥事故发生;他长期战斗在高速公路治超工作一线,组织查处了影响全省并受媒体广泛关注的辽宁馨月大件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案件,执法程序严谨规范,受到省厅路政处、高管局的高度肯定。多年来,他开展公路执法行政案件无一例错案和败诉案件。带领所在大队在全省18个省辖市路政机构所属56个路政大队中被省高管局评比为第二名,被省交通运输厅表彰为全省高速路政保通先进大队,被市路警指挥部表彰为先进集体。
卫海
卫海,男,33岁,部队复原后,于2006年5月进入三门峡市运管处从事运政执法工作,现任三门峡市运管局稽查一队副队长。作为一名运政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一个信念,那就是个人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个人的道德情操,也直接影响着运政管理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因此以身作则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运管部门的形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在全市运输行业管理中坚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形象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运输业户的广泛赞誉。在执法过程中,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服从意识、执行意识比较强;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总结提升工作经验,增强工作的计划统筹、组织协调、落实推动能力。在执法中严格依法行政,不徇私情,提倡“换位思考”工作思维方式,做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以情感人,确保合理、合法。以市场监管为重点,严格遵照加强源头管理要求,同时利用GPS、摄像取证等科技手段,改进执法稽查方式、方法,推行“无干扰”执法,减少对正常运行车辆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监管深度和力度,严格依法治运,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营运特别是无证非法营运行为。规范了交通运输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吕军强
一、爱岗敬业,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在从事路政管理工作中,按照路政执法的总体要求,以精细管理、标准建设为抓手,将工作细化、亮化,不断更新、创新,使日常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经常放弃休息时间积极的参与在工作中,协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受到同事们一致好评 。而且特别注重业务理论的培训和岗位基本功的提高,提高在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学习和培养,提高复杂情况的应急处置的能力,逐步积累执法技巧的经验,为超限站的日常工作的开展起到很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牢记宗旨 秉公执法。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时刻牢记执法行为规范,始终坚持遵守治超人员“五不准”、“十条禁令”等行为规范,自觉维护路政队伍执法形象。在执法过程中与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司机和“车托”等不法分子进行“斗智斗勇”。在执法过程中始终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曾经有很多次当事人试图用金钱、人情来打通关系,获得不法利润,都不为所动。从未发生过公路“三乱”问题,从未被金钱利益腐蚀自己的头脑。“我是一名执法人员,我就要按原则办事,“不收车主一分钱,不放一台超限车”是我的工作态度。通过规范和文明执法,使国家损失降低至最底限,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树立良好的路政执法形象。
三、积极上进,态度端正。在工作中遇到难题,都会主动向同事或领导请教,寻找解决方法;平时生活中积极参加处理的各项活动,不断活跃工作氛围。不断总结经验,弥补工作缺陷,努力提高工作成绩。全年中,为工作出谋划策,提供新思路、新想法,不断开拓工作新思路,为超限站的突出工作表现默默奉献。
肖正克
肖正克,男,三门峡市路政支队路政科科长。从事路政管理工作20余年,在支队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科室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下,我能在日常工作中发挥自己最大能力,认真履行职责,搞好路政管理各项工作。
2013年2月1日,连霍高速渑池段义昌大桥事故发生后,高速车辆全部涌入国省干线道路,国道压力增大,车辆拥堵,通行缓慢。三门峡市公路局及路政支队在得到这一情况后,相关领导立即安全部署G310线保通工作,组织人员赶赴G310线查看道路通行情况,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维护G310国道的交通秩序,确保国道安全畅通。肖正克同志作为市公路局路政支队一名普通的路政管理人员,积极参与G310国道保通工作。
张瑞民
张瑞民同志通过学习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理论修养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政治敏锐性得到了明显增强,政治上的进步为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他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业务和法律知识,向业务精通和经验丰富的同志们学习,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通过几年的锻炼培养了他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养成了他遇事不含糊、办事不拖拉的工作习惯,使他的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让领导放心,让同志们满意。
他经常抽出时间到一线去 配合大家一起挡车,处理超限违法车辆,这样深入一线去及时了解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也及时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他对全站人员实行百分考核和制定考核办法,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同时联合公安、交警运管对超限车辆进行长期治理工作。经过全站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年共检测各种运输车辆近万台次、处理超限车辆500余台次、处罚71万余元、卸载各种货物年千余吨,有效遏制了超限车辆的超限势头、取得了良好效益。
不断提高自己的防腐拒变的能力,将清白做人、坦荡做事作为自己的警世良言,要保证自己不出问题更要保证所带的队伍也不能出问题,全年全站无一起公路“三乱”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宋少鹏
宋少鹏,1960年出生,1985年调到陕县公路管理局工作至今,现任陕县政大队大队长。1995年,其妻子孙玉红因一场意外导致双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并且孩子尚幼,就在这时,他作为家里坚强的后盾,以一个男人的博大的胸襟、顽强的撑起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十几年如一日,他尽心尽力、不离不弃的照顾患病妻子,从未有过动摇,为使妻子快乐过好每一天,他抽空带妻子散步,变花样做可口饭菜,妻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既当爹又当妈含辛茹苦的拉扯大幼小的孩子,直至工作成家;并且尽最大努力照顾年迈患病的父亲、岳父,力求扮演好儿子、女婿的角色。虽然家里困难重重,但他从没有因为家庭困难向单位要求过什么,更没有因为家里的事情耽误过任何工作,连年被陕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获得全市公路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董玉琦
他自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爱岗敬业,忠于职守。2012年及2013年先后被卢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评为先进党员及先进个人。驻站期间,特别是在节假日春运客流高峰期间,舍小家为大家,仍然坚守在工作一线。5年来,不分上下班时间,不分昼夜,每年为站内客车发放包车及加班牌近300个。在专项治理打击“黑面包”及“黑出租”活动中,不辞劳苦,迎难而上,为客运市场的稳定提供了保障。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规范、文明、公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化解执法矛盾,廉洁自律,多年来没有被执法对象投诉吃拿卡要。领导及同事都对我的工作赞赏有加。我的工作即平凡又琐碎,但又不可或缺。5年的运管工作中,有汗水也有欢笑,每当我看到一辆辆客车安全进站,心里就会感到无比自豪。
李战胜
我叫李战胜,今年51岁,是湖滨区交通运输局路政所副所长,我始终坚守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为湖滨交通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近年来,我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开展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工作,充分运用路政法律法规,保护路产路权,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积极维护养护作业现场秩序,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为目标,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宣传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把路政管理逐步推向“规范化、法制化”,做到重宣传、严管理,着重社会效益,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思想上我也一直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团结同志,有责任心,乐于为同志、集体排忧解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因此,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嘉奖和表彰。
张海波
张海波,男,1978年5月出生,现任灵宝市公路管理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灵宝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作为一名公路卫士,他始终坚持“依法治路,执法为民”的宗旨,勤学肯干、勇于实践、严格执法、刚正不阿,在日常的路政执法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路政执法是一项非常艰巨、复杂的工作,涉及一些单位、个人的利益,不配合执法的事情常有发生,碰到一些蛮横不讲理的人,他们甚至采用过激的行为,威胁、恐吓甚至人身攻击的事情也有发生,但不管什么情况,他总是保持一个执法者的本色,依法之路,以理服人,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勇敢地担负着公路保护者的重任。在他从事路政执法工作的10余年内,处理的路政案件多达数百起,积累了宝贵的执法经验,维护了单位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深刻的阐述了作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应该具备的各项素质和责任。
王维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道路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和业务理论水平,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实际走群众路线,坚持“打牢基础、强化管理、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以“甘为公仆、热爱运管、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团结协作、风纪严整、接受监督、廉洁奉公”为执法标准,狠抓运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打造高效、务实、廉洁、文明的运政执法队伍。
注重行政执法方面的探索钻研,加强全所人员行政执法方面的学习培训和执法监督。创新工作方法,使运政执法建设卓有成效,基础工作扎实,文书资料规范,规章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