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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1-09-04 10:28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刻汲取“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近日,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三门峡市道路客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客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堵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漏洞,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市道路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方案》指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按照“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原则和“四不放过”标准,揭短亮丑、严查严处,全面纠正我市道路客运领域的各类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我市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包车管理,进一步提高协同监管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方案》要求,要全面整改道路客运车辆注册登记与营运许可信息不一致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采取信息比对、实车核查、调查询问、档案倒查等方式,及时召回停运车辆注册信息与营运许可信息不一致的道路客运车辆,依法重新进行类型等级复核;对复核结果达到法定标准的,继续营运;不能达到法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或办理变更手续。采取引导报废、更新车辆、调整经营范围、退出客运市场等多方式、多渠道处置。要依托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和包车客运管理系统,重点对包车(旅游)客运企业2021年2月1日以来申领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伪造包车合同行为,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纳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情节严重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从事包车业务。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客运企业驾驶员进行摸底排查整改,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不在从业地的,由从业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函至发证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对已不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依规注销其从业资格证或相应从业类别;对从业资格证取得条件和程序不合规的道路客运车辆驾驶员,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证或取消相应从业类别。



  《方案》明确,对发现的注册登记与营运许可信息不一致的车辆,要彻底查明原因、完善查验、采信制度,坚决堵塞漏洞;对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检测机构,一律解除委托关系,并将查实的情况函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行业或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对排查出问题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督促企业限期改正,并指导企业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并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


  《方案》强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细化整治方案,切实做好协调、检查指导、督查督办等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不漏项。主动会商应急、公安、市场监督、文旅等部门,建立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衔接联动,凝聚整治合力,压茬推进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