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要闻 > 动态要闻 > 文章详情

为骗钱街头“装孙子”,快给你家老人提个醒!

发布时间:2022-06-23 08:04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亲属是我们在遇到事情最先想到的人,然而,骗子往往利用这种心理,通过冒充“亲属”套近乎行骗。特别是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识别能力弱,往往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装孙子”的人欺骗。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院了解到这样一起冒充亲属对老年人进行诈骗的案例。

 

李某无业,整日游手好闲。去年5月的一天,他在曹魏古城闲逛,看到一群老年人在街头凉亭里纳凉,便上前攀谈。聊着聊着,得知90多岁的王大爷年轻时曾在李某老家某村工作,与该村老书记认识,李某便趁机谎称自己是老书记的孙子,并立马对王大爷说:“您跟我爷爷是好朋友,我也就是您孙子!”

 

取得王大爷的信任后,李某继续套问王大爷家中情况。王大爷每月有三四千元退休金,没有和儿孙住在一起,只有一名保姆照料。每月退休金都给了保姆,作为两人的生活费用和保姆工资。李某得知这些动起了歪心思。一口一个“爷爷”喊着,非要去王大爷家认认门。

 

在王大爷家,当着60岁的保姆刘大娘,李某故意喊王大爷“爷爷”,并引导王大爷点头,装作是“远房孙子骗取保姆信任。随后,李某以查看王大爷退休金使用情况为由,要求保姆带他前往银行取钱。两位老人被李某骗得团团转,真的带他取了两万多块钱。李某以用这笔钱在银行“过流水”为由把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在回到王大爷住所后,李某又与保姆攀谈,得知刘大娘女儿现在没有房子住,他便又谎称可以“搞来公租房”,让刘大娘掏点钱方便自己“打点关系”,再次从刘大娘那儿骗走2000块钱。


法院判决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官提醒


中老年人在遇到自称“亲属”的陌生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可先通过电话或当面与家庭其他成员进行核实,尤其是当对方提出转账汇款,或者其他涉及金钱的要求时,多与家人沟通商量。


子女晚辈要多关心家中老人,与老人们常联系、多沟通,让老人熟悉自己的声音和近期活动,为老人多讲讲防诈骗的知识和注意事项,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