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试点推行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联系员制度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试点推行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
联系点联系员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拓宽交通运输行政相对人参与交通运输执法管理服务渠道,保障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效果走深走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25日,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推行服务型执法联系点和联系员制度试点方案》,明确了联系点和联系员遴选的条件和具体职责,探索建立了“四问”工作法,通过信息收集、问题处理、诉求反馈、提质增效等举措,进一步拓展行政相对人有序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途径和方式,真正把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到一线执法岗位、一线执法人员、一线执法案件、一线执法对象,让行政相对人对“服务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一是问需于基层。立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和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具体举措,坚持把行政相对人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根本遵循。聚焦行政相对人需求,了解办事的难点是什么、堵点在哪里,厘清部门行业现有服务项目、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行政相对人需求之间的差距,及时回应行政相对人新期待。
二是问计于基层。制定出台文件政策,多向执法一线找对策,充分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听取其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情况。通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一线服务型行政执法实践、执法数据集成、梳理归类、分析研判,明确工作举措,促使交通运输执法服务更精准、执法管理更智慧、日常执法更规范、行政相对人参与更高效,不断提升行政相对人执法满意度。
三是问政于基层。通过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建议,优化和调整服务型行政执法举措,拓展服务领域,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方便行政相对人和企业办事。将服务理念有效融入日常行政执法监管全过程、各方面,让一线交通运输执法暖人心、合民意、有效果。
四是问效于基层。工作落实情况如何、服务到不到位,行政相对人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注重运用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化解争议纠纷,定期开展执法案件评估回访等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厘清下步思路、改进工作方案,探索更多“接地气”、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并通过案卷评查、问卷调查、随机街访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