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要闻 > 部门动态 > 文章详情

29次偷逃高速费终获刑——三门峡首起治逃入刑亮红线

发布时间:2025-07-10 07:59 来源:市执法支队

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货车司机张某某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500元,此案成为我市首例因偷逃高速通行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彰显了对偷逃涉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该案中,司机张某某通过锡纸包裹ETC设备屏蔽信号的方式,先后29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累计金额达18989.14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该案明确传递出“偷逃高速通行费绝非小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这一重要警示,打破了部分司机对逃费行为“罚点钱了事”的侥幸心理。

为坚决遏制偷逃通行费乱象,2025年初,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先行先试开展打击偷逃高速通行费工作,联合省交通投资集团三门峡分公司成立“通行费治逃工作专班”,会同该分公司与陕州区公安局建立打逃工作机制,细化线索移交、联合办案、案情通报等措施,形成“双轮驱动”治理格局,对偷逃通行费行为实行“零容忍”。

在执法实践中,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聚焦改变车型、变更缴费路径、利用优免政策、使用假牌假卡四大逃费类型,梳理出37种逃费方式,与高速公路稽核部门建立“发现异常数据—专业研判—联合查处—复盘反馈”的全流程闭环机制,执法人员对涉案车辆按照“四个区分”精准分类处置,确保案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有力维护高速公路收费秩序。

截至2025年6月30日,交通执法机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逃行动30次,累计查处偷逃费车辆53台,追回通行费81990元,处罚5931元。一批长期“钻空子”的逃费车辆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下一步,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协同效能,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始终保持对偷逃高速通行费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推动联合治逃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为维护高速公路收费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交通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