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消安委关于消防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治理等,打牢基层消防安全基础,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强化单位领导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逐项督促推进。成立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职责。深刻汲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分析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安排阶段性工作,定期跟踪、通报,形成工作闭环。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河南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范畴,坚持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定期分析研判行业火灾风险,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强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监管,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加强新业态领域消防安全监管。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各层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抓实巡查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消防设施维护等重点环节,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电工、焊工等重点岗位、特殊工种的使用管理。持续推行企业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消防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二、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四)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行业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围绕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加大维修企业、工程建设等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加强行业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质量。
(五)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严格按照“十查、三清、两管”要求,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积极邀请属地消防救援方面的专家参与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督导检查“五现场”(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办、现场验收、现场签字)和问题整改“五落实”(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深化“一曝光六公开三倒逼”工作机制,倒逼各方责任落实、排查质效提升、隐患整改到位。
(六)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整治。持续加强客运场站、码头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动火作业人员管控和维修行业电气焊作业工具“加芯赋码”工作,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作业期间安全监护制度,坚决杜绝聘请无资质单位、无证人员动火作业施工。
(七)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动态纠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持续推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门窗上的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的障碍物等,常态化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的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等,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
(八)持续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治理。严格按照《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在属地工作专班的领导下,加强与住建、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行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推动本行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三、筑牢消防安全基础
(九)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持续落实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演练日”制度,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每名工作人员达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要求,不断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全面提高企业火灾防范能力。强化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以案说法、以案为鉴,加大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责任、火灾事故教训等教育力度,切实达到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的效果。
(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发挥行业传统媒介和行业新媒体平台阵地作用,定期播放消防宣传标语、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等(森林覆盖区域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及时转发推送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有效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积极组织参加“豫您同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十一)加强重点时段管控。针对全国全省“两会”和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期间,政治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等实际,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增加隐患排查频次,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确保行业消防安全。
(十二)突出重点目标监管。加强客运场站、十年以上老旧车辆、新能源车辆、码头渡口、城市公交、在建工程、收费站、服务区等重点目标消防安全监管,完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十三)加强综合场所管理。针对行业综合办公场所、重点整治电缆井、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停车场充电处、外墙保温材料、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十四)狠抓森林火灾防范。加强森林覆盖区域在建工程施工作业现场和项目“两区三厂”(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厂、拌和厂、预制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巡查检查和森林防灭火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不断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强化重点时段会商研判,分析项目驻地森林火险形势,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与当地护林员沟通协作,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不断增强员工防火意识。
(十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综合督导检查重要内容,采取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等手段,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督办力度,确保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十六)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评价。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评价,年底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视情扣分。
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十七)扎实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情况,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真出水、灭真火”“真场景、真逃生”疏散演练,确保每名员工“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效果,修订完善消防应急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十八)推进消防联动机制建设。督促客运场站、码头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积极与周边消防救援力量沟通协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教育、培训、演练等活动,提高行业防范应对火灾能力。
(十九)加强消防基础能力建设。在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培养消防骨干,配足消防器材。加强“智慧消防”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应急运输力量建设,为灭火救援人员和物资提供运送保障。支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普通公路限高杆管理,提高消防车辆通行保障能力。
(二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大节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提高火情发现和信息报送的及时性,确保遇有火情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