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异地 交叉检查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异地
交叉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三门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的通知》(三安委办〔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30日
全市交通运输领域
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省、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安委要求,报经局党组同意,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县际异地交叉检查,现制定异地交叉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
依照《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三交【2023】78号)和《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隐患直判清单》,对互查对象的运输经营(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公路运营、在建工程(含隧道施工)、新业态新领域以及行业消防、防汛、经营性自建房等领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重点内容
1.企业层面。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对照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现闭环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等企业主要负责人6项重点工作。
2.部门层面: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和执法检查手册,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严格隐患闭环管理,依法采取“一案双罚”、行业禁入、行刑衔接等措施情况;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情况等行业监管部门5项重点工作。
3.党委政府层面: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在相关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建立本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强化隐患闭环整改等属地领导6项重点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组织方式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抽调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水路运输、工程建设等管理机构骨干人员组成异地交叉检查小组,采取“领导+专家”,“四不两直、异地检查、属地办案”等方式开展异地交叉检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于8月5日前组建互查组,明确组长和联络员,并于8月6日前将成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市局安委办。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应加强行业指导,明确专人(8月6日前将名单、联系方式报市局安委办)负责行业领域互查中业务性问题的协调解决。
(二)检查方式
1.异地交叉检查以“推磨式”进行。义马市检查陕州区(含示范区),陕州区检查灵宝市,灵宝市检查渑池县,渑池县检查卢氏县,卢氏县检查湖滨区(含开发区)、湖滨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检查义马市。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根据卢氏、湖滨两个互查组工作需要为其提供以危运管理为主的相关人力保证、业务指导,确保互检成效。
2.各检查组到位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需分类向检查组提供本辖区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新业态运输企业、在建项目、基础设施(以前期自然灾害风险点普查情况为主,辅以今年以来发生自然灾害点段)、被挂牌或督办事项等情况底册,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开展。各互查组8月15日前完成对接并开展工作。
3.检查组对于所检查的辖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挂牌或督办事项检查率达到100%;其他运输企业分类别达到60%以上;其余在建项目、基础设施等分类别达到40%以上。9月25日前完成互查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徇私舞弊、随意拔高或放宽执法检查标准;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充分发挥交叉检查帮扶作用,摸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底数。要勇于发现问题、敢于揭露问题,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做好异地交叉检查工作作为推动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有效抓手,积极配合,周密安排,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督导检查组,切实做到检查一批,帮扶一批。
(二)强化调度指导。局安委会将对异地交叉检查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并定期调度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公开通报。
(三)认真工作总结。按照市安委办工作安排,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及时对检查出的问题、难点、痛点进行梳理汇总,及时书面反馈属地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9月30日前,各组将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异地交叉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局安委办。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直接判定清单
2、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清单
联系人:方明彬 联系电话:2817281
邮 箱:smxjtaq@126.com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