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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5〕1号
发布时间 2025-01-10 15:2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0 15:28 来源: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相关科室:

根据《三门峡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三安委〔2024〕11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河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2024〕24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豫交安委〔2024〕33号)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现印发你们,请你们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2月23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

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单位决策部署,切实保障2025年春运、春节等重点时段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局系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针对今冬明春行业面临的恶劣天气应急保通、公路水路事故防范、施工作业质量管理、重点部位火灾防控等形势特点,抓好风险分析研判,找准关键点、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全面排查整治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事故灾害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以及有重大影响的险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任务

主要涵盖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上交通、公路运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六个领域,聚焦行业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事故易发多发、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部位,重点排查整治任务(各领域详细排查内容见附件1: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如下:

(一)道路运输领城

1.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统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不到位,运输与执法等部门未形成合力、履职尽责缺位,对风险隐患较多的企业、驾驶员未点对点上门警示教育以及今冬明春道路运输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未安排部署、未跟踪问效等风险;

2.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各类违规告警信息认领、核查、处置不及时、未形成闭环,“黄码、红码”运输企业以及危货运输高风险企业未落实管控措施、未进行恶劣天气预警语音提醒等风险;

3.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个知道、一个跟上”不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不熟悉未落实、未带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驾驶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不足,长期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风险;

4.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和重型载货车辆碰撞、追尾、起火以及乘客携带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乘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实名制售票与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风险;

5.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驾驶员配备不足、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客车非法营运以及包车牌期限超过10天或单程运营里程大于2000公里的包车未实施人工审核等风险;

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不合规,未落实并规范使用电子运单、覆盖率未达到100%,燃气、烟花爆竹、锂电池等非法违规运输,常压罐车未经检验合格“跑冒滴漏”等风险;

7.营运车辆技术性能不良、防护设施配备缺失、重点时段未提前进行例检例保、带病运行,10年以上车龄的营运客车技术状况排查不到位,维修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风险;

8.道路客运高峰时段部门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措施不足、成效不佳,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落实不到位等风险。

(二)城市客运领域

9.城市公共汽电车火灾爆炸风险、汽车客运场站大客流踩踏风险等风险;

10.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反恐怖防范、安检查危不到位,重点车站客流监测预警不科学,大客流专项应急预案不健全等风险;

11.城市公交车辆在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状况下的特殊维护保养及应急处置不到位,通行跨河桥隧、临崖临水路段防范措施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疏导未开展,行车组织与客流组织街接不顺畅等风险;

12.网约车(含聚合平台)企业向无许可证件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线上提供车辆或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车辆或驾驶员不一致、APP显著位置未设置“一键报警”等风险。

(三)水上交通领域

1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未建立重点监管水域、船舶、航运企业清单,船员适任、货物适运、船舶适装、码头适靠等核查不到位,涉客船舶现场检查不全面;

14.船舶配员和船员履职能力严重不足,内河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未持有有效法定证书,船舶违规实施重大改建,客渡船、夜游船等客船超员、超核定抗风等级航行等风险;

15.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危险货物谎报瞒报、非法夹带等风险;

(四)公路运营领域

16.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于易结冰、易拥堵、易发生大雾、易发生事故的风险点位不掌握,未建立健全台账清单、提前预置抢险力量和应急物资,未制定并落实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应急保障方案等风险;

17.连续长陡下坡、临水临崖、穿村镇路段以及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公跨铁”桥梁、水源保护区道路等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未按标准规范设置、损毁缺失,巡查养护不到位、隐患整治不闭环等风险;

18.收费大棚、ETC门架等重要设施,以及监控室、机房、配电室等重要部位未定期进行检查(测)、未按规定落实防火、防雷、防触电、防倒塌措施,以及特长隧道监测体系建设运行、火灾、爆炸突发事件预案和机制执行不到位等风险;

19.公路用地范围内违章建筑物、堆积物,公路桥下的违法建筑、堆积物,违法占用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行为,过村镇路段“马路市场”、农村集市占道经营行为,以及高速公路入口货车称重检测设施运行不畅,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等风险。

(五)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

20.桥梁上部结构、桥墩(柱、塔)、隧道掌子面、深基坑、高边坡、大型临时设施等危大工程不按方案施工、超步距作业、违规动火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施工垮塌、人员坠落等风险;

21.即将竣工通车的公路项目交通组织方案和保通方案不健全,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施工车辆、从业人员交叉作业以及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管理松懈、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风险。

(六)其他领域

22.行业冬春火灾专项整治不深入,“生命通道”大起底、火灾隐患大排查、消防重点单位责任大落实、组织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大演练、基层消防能力大提升“五大行动”未有效开展,施工驻地、客运场站、景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未明确行业包保联系人、重点岗位未开展针对性培训演练等风险;

23.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施工驻地等防范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措施落实不到位,气象预警、会商研判、响应处置、调度指挥、值班值守等制度未有效落实,极端条件下“封、停、关、撤”等果断措施执行不严,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处置不到位等风险;

24.春运、春节、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执行落实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用结合不深入等风险;

25.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不到位、成效不足风险。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5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领域今冬明春安全风险特点和相关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细化落实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督导。各单位应于2025年1月5日前分级推动辖区管理部门和企业动员培训,全面摸清辖区直接监管企业底数,在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http://sqadmin.mot.gov.cn/pczz/,账号分配见附件)录入交通运输企业基础数据。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31日)。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市局将不定期按不低于15%比例抽查核查各单位和企业落实情况。

1.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视情邀请专家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健全完善重大风险清单,逐一明确防范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提级管控。依据风险管控清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台账清单,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结果。各单位要准确掌握重大风险具体企业和点位,摸清重大风险底数。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各单位要对本辖区直接监管企业自查开展全覆盖排查。

2.强化风险隐患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针对辨识评估的重大风险,明确管控层级、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排查频次、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等内容,强化日常监测和预警,做到措施严实、风险可控;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限定时限,全面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专家+执法”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聚焦事故多发、风险隐患集中、安全基础差的单位或企业,要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追究责任。对于整治走形式、走过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辨识评估、排查发现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部门责任,坚决督促整改落实到位。1月20日前,市局工作专班将对各主管部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抽查。

4.严格风险隐患管控。各单位要结合企业上报的重大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对重点地区和企业抽查核查情况,梳理形成本辖区、本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报送至市局安委办。市局将强化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跟踪问效,对于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春运期间的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将由省厅各业务管理部门提级整改督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3月31日),在春运、春节期间以及复工复产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督导帮扶。

1.组织县级安全生产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带头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导检查,邀请安全管理与技术经验丰富的专家参加,深入基层、直奔现场,抽查检查县区管理部门或重点企业风险隐患整治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市局组织辖区重点领域开展交叉互查,既查问题又学经验,促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共同提升工作质效。

2.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市局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3个抽查检查组,区分春节前、春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从2025年1月10日开始至1月20日,按照部工作要求,对行业领域内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证式抽查,对“春运”重点领域、部位、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第二阶段从2025年2月6日开始,以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整治及返岗复工为重点,进行抽查;第三阶段从2025年3月1日开始,以“两会”期间安全为重点,强化“实名制管理、开箱验视”制度执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每个阶段深入实地督导检查不少于2个工作日,推动基层一线切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每轮检查结束后及时向局安委办反馈工作情况和问题清单。

3.重点地区开展帮扶指导。以事故险情多发、春运综合保障压力大、自然灾害影响严重地市为重点,市局视情组成工作组。下沉基层一线,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帮扶县区提升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能力。

四、落实措施

(一)巩固提升整治质效。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单位要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建立从未自查出重大隐患的企业清单,对于明明有重大隐患却查不出、不愿查的从严从重治理;同时要抓好上级单位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市局各业务科室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于1月15日前梳理一批风险较高、问题隐患集中的县区管理部门或企业、车辆、船舶、重点路段、在建项目等,通报地市重点盯防、落实整改。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单位要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治理“冬季守护”专项行动、冬季治超“百日攻坚”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营运、货车超限超载等行为,抓好农村地区路域环境治理。强化危货车辆路检路查和电子运单核查,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审查和监管,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将案件线索依法移交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三)抓好恶劣天气防范。各单位要以气象预报预警为先导,强化联合会商、调度指挥,优化完善大雾防范应对、除雪融冰等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恶劣天气路网运行日报告机制,及时通过媒介发布气象预警、交通管制、绕行路段、安全提示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要充分发挥公安、交通“一路多方”工作机制,优化完善路警联动工作流程,制定高风险路段识别和管控标准,通过科技赋能方式,强化高风险路段预警提示设施建设,巩固提升路网安全韧性。

(四)妥善处置灾害险情。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坚决落实重大事故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内”报送要求。要抓好抢险、避险,严格落实保通保畅“321”工作机制、“2+3”路警联勤模式,强化春运期间运输服务保障,统筹做好运输资源配置、综合运输枢纽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及时为滞留旅客、司乘人员提供救援帮助,严防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或重大交通事故,实时做好舆论引导、舆情处置。

(五)深化消防火灾治理。各单位要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十查、三清、两管”要求,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发现、整改、消除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要组织行业重点单位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全部清理一遍,违规设置的防盗窗、广告牌等障碍物全部拆除。落实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演练日”要求,组织人员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消防器材,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六)注重安全氛围营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媒介,通过高速公路情报板、汽车客运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动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结合曝光的违法案例、事故案例、应急处置等警示教材,加强对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素质能力。要结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在运输场站等公众场所公布收集风险隐患信息的二维码,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业人员自觉抵制、主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工作质效,层层落实到基层末梢,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险情发生。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统筹本辖区、本领域各单位树牢“一盘棋”思想,强化对今冬明春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跟踪问效,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对重大事故灾害隐患要逐级进行挂牌督办,实行闭环管理、逐一销号,严防漏管失控引发群死群伤。要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坚持考服并重,既帮助查找问题,又指导解决问题。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辖区、本领域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复盘分析问题不足,优化提升监管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2025年1月13日、2月13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小结(包括排查数据、整治成效、重大风险和隐患清单等),3月20日前报送本辖区、本行业总结。联系电话:0398-2817281,邮箱:smxjta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