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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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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5〕11号
发布时间 2025-03-03 15:2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3 15:28 来源: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我市道路运输管理水平,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三交〔2024〕176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动态监控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整治营运车辆动态监督领域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监控平台、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破坏卫星定位装置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违规行为,整顿严重违规违章企业,有效提升我市营运车辆动态监督在线率、轨迹完整率等各项数据指标,降低全市重点营运车辆疑似超速报警次数,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提供坚实的安全稳定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检查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与使用情况。核实道路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装置正常运行,能够实时、准确地传输车辆行驶数据。

(二)排查违规关闭动态监控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人为故意关闭、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或干扰、屏蔽装置信号等违规行为,以及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未及时修复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三)检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监控人员是否在车辆运行期间落实值班制度并有效履行监控职责,是否对车辆的行驶速度、行驶时间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对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

(四)核实驾驶员管理情况。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检查企业是否对存在多次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采取停运学习、调离驾驶岗位等管理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2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运输企业相关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情况、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3日-4月20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等执法协作机制的通知》(豫交文〔2024〕77号)要求,强化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深入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动态监控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不定期抽查、上门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检查。对涉嫌违规关闭动态监控行为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道路运输企业,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闭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车辆,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相关经营许可。

(二)总结巩固阶段(4月21日-4月30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本辖区道路运输动态监督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效,探索实现“提升在线率、轨迹完整率,降低疑似超速报警次数”考核目标的具体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于4月30日前向市局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督促指导,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我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辖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流程,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车辆动态监控相关制度,规范企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确保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运营过程中实时监控和管理,对平台报警信息及时处置。要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逐项验收销号,确保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监管职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督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测机构按规定配齐监控人员,跟踪落实重点监管企业整改及复核反馈。加强对重点道路运输车辆的日常动态监管工作,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信息的通报、处置、反馈、归档规程,夯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基础,实现动态监管过程的闭环管理,提高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实效。

 

联系人:晋鑫   电话:1325395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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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