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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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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5〕19号
发布时间 2025-03-18 17:2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17:28 来源: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市交通运输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服务中心,市局运输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海事服务中心:

现将《全市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3月11日


全市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2.25”湖南沅陵船舶碰撞事故和2024年“11.11”周口沙颖河沉船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领导关于加强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开展辖区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长远,固牢根基、补齐短板,健全完善风险防控、隐患治理机制;立足当下,整改隐患、防范事故,全面排查水运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排查整改的质量和水平,着力破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为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内河水运企业、客渡运船舶,按照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抽查要求,采取务实举措,组织开展对每一家水运企业、每一艘客渡运船舶、每一条航线、每一位客渡船船员的全覆盖隐患排查,切实解决“人、船、环境、管理”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我市所有内河水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超范围经营等问题隐患;客运企业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客流高峰时段组织方案、禁限航规定、从业人员持证、安全岗位职责、安全秩序维护、安全设备操作、航行值班及其岸基、船舶管理制度、岸基管理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帐,按照“四查一指导”要求录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https://sqadmin.mot.gov.cnlpczz/),对排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闭环整改。

(二)开展客运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放水路客运营业运输证的船舶,排查可能直接引发船舶事故的主机、辅机、舵机等关键设备方面的安全隐患,检查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营运证书、船舶关键设施设备(系泊、操纵、消防、救生、防污染等)配备、船体破损或者结构改变、船舶开航前自查、超核定载客定额运输、违规夜航、船舶靠泊点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对发放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而未发水路营业运输证的客船,发证机构建立登记台帐,对船舶状况再检查,对载客定额再核准,对船名及载重线标识再核验。对发放高速客船证书的,要检查是否符合船舶检验、船舶配员标准。执法机构要严厉打击超载、客危混装以及超抗风等级、不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渡口进行排查,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责任和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对证书不齐的渡船要坚决予以停渡,督促乡(镇)政府将渡船拖上岸;对失去渡运功能的渡口,要以书面文件进行说明,并督促乡(镇)政府报请县政府予以取消。

(四)开展内河客渡运航线通航环境整治。排查是否存在进出港航线划分不清晰,航行标识及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船舶违规靠泊、违规锚泊、不按规定航线航行,商渔船碰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

(五)提升船员安全履职能力。开展内河客船船员、渡船船员应急操作及紧迫危险局面时应急操作能力的评估,做好典型案例宣贯和安全警示提醒,核查船员适任证书、特培证书的有效性,将船员当班饮酒、身心健康、疲劳驾驶、值班期间封存手机等内容纳入船舶开航前自查事项。

(六)开展内河通航水域认定。依据《河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规〔2025〕1号),组织辖区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工作,认定结果于6月30日前上报省厅。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排查责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迅速组织排查,压实整改责任,要明确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整治内容和时间安排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逐级建立包保督导机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尽快开展对辖区所有企业和渡口的全覆盖排查,排查工作与企业自查同步进行。市局将对各县(市、区)排查情况开展不低于50%的抽查。重点抽查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企业,对于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落实“限、停、关”措施。

(三)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排查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围绕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分析症结,着力查找工作短板,推进建章立制,解决突出问题。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于3月12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整治联络人名单,3月26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及排查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段诚之 0398-2817281

邮箱:smxjta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