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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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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5〕37号
发布时间 2025-04-28 15:42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 15:42 来源: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南水北调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是保障北方受水区供水安全的“生命线”。省纪委已将此项工作列入行业年度重点监督内容,省厅召开的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工作会议明确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要求“车、货(危险品)不能入河”“(受污染)水不能经桥进河”,并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为确保我市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以保障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为核心,通过提升道路防护等级、增设桥面集中排水设施、优化危运车辆通行路线等措施,确保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南水北调工程的持续稳定运行。

二、基本情况

三门峡涉及丹江口库区有老灌河、淇河两条河流及其流域,全部在卢氏县境内。主要涉及干线公路有4条:国道209西安岭以南至瓦窑沟出县境段,省道328朱阳关至温口段、省道245温口至五里川段、省道246两岔河至狮子坪段。途经危运车辆以山西籍为主,运输货物主要硫酸等腐蚀类。涉及三门峡籍危运车辆64台9家企业,其中运输硫酸的有55台车6家企业,每天约有23车次途经卢氏,运输量710吨左右;配送汽柴油有8台车2家企业,每天运输量70吨左右;还有医疗废物1台车,0.9吨左右运输量。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请各单位结合前期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合公安等部门设置禁限路线

1. 调查外籍危运车辆通行路线

对途经水源保护地外籍危运车辆通行路线进行调查,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其设置通行路线和禁限路线。

责任科室(单位):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节点: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调查并提出初步方案。

2. 核实本地危运车辆运行路线

对三门峡市籍危运车辆在卢氏县境内运行路线进行调查核实,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其设置通行路线和禁限路线。

责任科室(单位):市局运输科牵头,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卢氏县、灵宝市、陕州区、义马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时间节点: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调查并提出初步方案。

3. 发布通行和禁限路线

将规划出的通行路线和禁限路线会同公安部门报请市政府由卢氏县发布实施。

责任科室(单位):市局运输科

时间节点: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发布。

(二)项目规划上报

根据通行路线设置、路况等情况,按照“车、货(危险品)不能入河,(受污染)水不能经桥进河”要求,规划道路防护等级提升、桥面集中排水设施增设等项目,抓紧上报省厅,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责任科室:局规划科牵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卢氏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时间节点:2025年6月27日前完成上报。

(三)加强运营监管

以本地所涉企业(车辆)为主,对企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监控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岗位职责、技能进行常态化培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规范操作习惯性和履行岗位责任感,指导帮助企业通过动态监管、教育培训、电子运单使用等具体工作的严格落实,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并对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移交执法机构。

责任科室:市局运输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时间节点:长期

(四)加强宣传提醒

以外地途经车辆为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动态台账,对在水源保护区行驶的危运车辆进行宣传和警示提醒。

责任单位: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节点:长期

(五)加强执法监督

依托辖区超限站、非现场交通运输执法站点等,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对途经车辆“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对其他单位移交的执法线索及时查办。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相关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

时间节点:长期

(六)加强科技支撑

积极对接省厅相关处室和生态环境等部门,掌握相关工作实施要求和科技防范技术、手段相关信息,及时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执行。

责任科室:局科技科。

时间节点:长期

(七)加强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道路运输事故(包括应急运输任务执行)、道路抢修保通等预案、方案,建立健全指挥、储备、调度、联动等机制,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科室:市局安监科牵头,市局建管科、运输科、法规科组织指导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进行完善修定。

时间节点:长期

四、工作要求

确保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请卢氏县交通运输局,市局运输科、规划科、科技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明确专人负责,按任务节点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安委办,局安委办汇总并向局党组汇报,确保治理方案落到实处,实现“车、货(危险品)不能入河”“(受污染)水不能经桥进河”的目标,为南水北调工程提供坚实保障。

邮箱:smxjtaq@126.com

电话:2817281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