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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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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5〕42号
发布时间 2025-05-06 10:47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10:47 来源:局安监科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对202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2025年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聚焦“四高四争先”,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高效处置突发灾害险情,加快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实现“一遏制、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行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压紧压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要求,细化完善落实措施,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将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加快建设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大市场各领域全过程。

2.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巡察检查、年度考核和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推动全行业各领域始终将安全应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

(局安监科、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以下均含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再重复)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1.修订局安委会工作职责,细化完善局领导、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法定要求,建立齐抓共管、分级负责的安全监管机制。

2.系统总结安全应急“十四五”落实成效,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做好科学编制行业“十五五”安全应急发展规划相关工作。

3.按照省厅制定的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评价细则,建立由局安委办牵总、各相关业务领域深度参与的评价体系,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会商调度、检查督促、指导帮扶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难点痛点,一级抓一级推动行业监管重心下沉,切实将安全生产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

5.根据省厅编制印发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细则》,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规范指引。

(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贯彻落实《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覆盖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2.健全并实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企业报告身边事故隐患、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

3.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规定,加大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力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并组织应急演练。

4.对挂牌督办、约谈曝光、群众举报、“红码、黄码”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重点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严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局建管科、运输科、安监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

1.坚持把安全生产执法作为执法工作重中之重,定期曝光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持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2.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等文件,在省厅指导下,制定相应执法工作协作机制。

3.持续深化“打非治违”,组织非法营运精准布控、非法网约车及违规平台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开展跨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

4.持续加强“百吨王”专项治理,开展违法涉路施工专项整治,强化城乡结合部、过村镇路段路域环境治理,强化夜间通行大件运输车辆监管,有效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5.落实省厅《航务海事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水上交通执法力度。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加大跟踪问效力度

1.制定《202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领导十专家”等方式,分片包干开展抽查检查。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公开通报、跟踪督促等制度,对问题隐患集中、事故险情频发的各县(市、区)、部门、企业,综合采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重点监管等手段,督促各级举一反三、严格整改、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3.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分析通报制度,全面查找深层次问题和主要矛盾,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强化教训汲取、完善制度机制。

(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定不移深化科技治安

(六)持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1.积极配合省厅“一轴一廊”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和省级公路网数字化转型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谋划高质量完成下一步建设任务。

2.进一步提升应对极端天气、重大事故等复杂场景下的快速响应能力,推动应急管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跃升,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韧性防线。

3.加强桥涵隧道和高边坡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利用干涉雷达、卫星遥感等技术对地灾高风险路段进行建模监测,采取“人防+技防”手段,提高灾害防治能力。完成1处高边坡预警系统的单系统建设。

(局建管科、科技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海事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完善平台安全监管技术应用

1.强化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新增规则学习运用,做好省厅管理服务平台规则研发上线后的教育培训,做好对省厅逐步实施的地图开发应用,分段限速应用等工作的配合学习和运用。

2.建立健全“两客一危”驾驶员数据库,开展驾驶行为信息化监管,智能甄别、实时告警、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告警信息认领率、处置率达到100%。

3.持续抓好普货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设备直连应用,5月底直连率达到100%,10月底重型载货汽车“平安守望”绑定率达到80%以上。

4.优化“两客一危”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红码、黄码、绿码”企业赋码管理精准度,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探索推进普货运输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局运输科、安监科、科技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行业治本攻坚

(八)严格落实治本攻坚工作机制

1. 严格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机制,聚焦2025年重点任务,细化措施清单、专班跟进。

2.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应用,健全完善整治数据信息报送、复核审核机制,实时掌握、跟踪督办整治推进滞后事项,切实提高行业数据填报质量。

3.严格落实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工作,突出抓好道路应急设施提升改善、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4.统筹强化铁路沿线安全治理,根据2025年厅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发挥市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指导,积极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局安监科牵头,局规划科、建管科、运输科、科技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道路运输治本攻坚整治

1.结合省厅编制印发的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实车核查工作指引,持续推动落实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2.加强旅游包车和班线客车运营安全管理,持续推进10年以上老旧营运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行动,从源头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

4.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规范化管理,抓实各类抄告、通报及行车事故的分析和整改工作。

(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城市客运治本攻坚整治

1.加大城市公共汽电车重大风险防控,严格管控新能源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超过保质期的车辆参与营运,并按规定及时更换。

2.组织开展公交车驾驶员遵章守纪专项行动,提升驾驶员遵章守纪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公路运营治本攻坚整治

持续开展重点路段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提升三年攻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和“消危”行动,巩固优化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危桥改造计划任务,整治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平交路口335个、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30公里。

(局规划科、建管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水上交通治本攻坚整治

1.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制定的《内河航运和港口建设管理条例》《内河航运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通航水域认定办法》等条例办法,健全水上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2.持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实现船舶监督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推动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能力和效能持续提升。

3.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桥区水域通航秩序监管、船舶机电设备检查、船员实操能力检查和航运企业安全管理。

4.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专项整治,治理人员密闭空间违规作业等问题。

5.深化“商渔共治”专项行动,聚焦商渔船高风险警示区、航行密集区开展联合巡航执法。

6.深入开展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客船、渡口渡运等为重点,持续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加强船载货物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危险货物谎报瞒报、非法夹带等行为。

(局运输科牵头,局法规科、安监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海事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在建工程治本攻坚整治

1.开展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整治擅自改变隧道开挖工法、不按方案施工、未进行动态设计等问题。

2.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行动,加强施工驻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建设项目有效落实防灾避险执行条件,强化临灾预警叫应,提升灾害安全防范能力。

3.加强“两区三场”和桥梁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平安工地规范化管理全覆盖,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创建。

(局建管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行业消防治本攻坚整治

1.督促指导行业领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闭环管理火灾风险隐患。

2.落实行业包保联系工作责任和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活动”,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消防力量配置、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和公路限高限宽设施管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十五)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严格落实春节、“五一”前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扎实开展春节春运、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围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安全、防汛防台风等措施落实、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交通枢纽、大交通量路段、人员密集施工驻地、“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持续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2.严格落实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抽查工作机制,动态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推动逐级督办、动态清零。

3.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注重发挥排查指南、行业专家和信息化等支撑作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局建管科、运输科、安监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严格重大风险隐患管控

1.建立交通运输安全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存量、增量和变量风险,加强针对性防控。

2.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联合督办、联合检查、联合验收、联合核查机制,对整改不及时不严格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曝光,进一步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效。对省级巡查或上级检查、暗访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提级督办。

3.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动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予行政处罚。重点加强从未自查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监管力度,对确有重大隐患不愿查或查不出的,整改不落实的,予以“一案双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4.深入宣贯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配套完善检查指引指南、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将判定标准内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纳入督导检查、执法检查的必查项,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标准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5.优化双重预防信息化系统,对未定期开展风险辨识、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行为实时报警、实时处置。指导小微和新兴企业加强双重预防建设应用。

(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持重点时段高压严管态势

(十七)严格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1.严格落实春节、“五一”、国庆假期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强化提级管控、分级包保、驻点盯防、加密巡查等超常规措施。

2.加强主要国省干线运行动态监测和应急调度,针对易拥堵路段完善“一路一策”“一段一策”疏堵保畅方案,多渠道、全时段强化出行信息发布引导。

(局建管科、运输科、安监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全力保障路网安全畅通

1.严格落实“321”工作机制,聚焦“三口两端一点”,提前预置应急力量,提升路网保通保畅效率。

2.健全气象研判定期会商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视情暂停影响路网安全通行的施工作业。

(局建管科、安监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深化灾害险情防范处置

1.聚焦汛期、冰冻雨雪等重点时段,强化交通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专业化排查评估,动态更新行业自然灾害数据库。

2.落实日常巡护检查、临灾排危除险、应急联动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影响安全运行的,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管控措施,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

(局建管科、运输科、安监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加强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

(二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

1.配合和参与省厅建设综合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体系,健全完善调度指挥工作机制,深化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加强运行监测数据智能化、精准化分析应用。

2根据省厅出台的《河南省水上搜救中心建设意见》、《河南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以及所修订的相关预案和与预案配套的操作手册或工作程序,进一步修订完善行业相关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流程。

(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全面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1.强化与属地公安、应急、气象等多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同机制建设,持续完善调度指挥、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和系统功能,不断提升“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应急保障能力。

2.强化公路水路应急物资储备库(站、点)和人员力量、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积极配合省厅推动“1+18+N”应急搜救框架体系建设。

(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常态开展应急队伍实战演练

1.编制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多场景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以及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

2.完善练兵手册,强化规范练兵、标准练兵、实战练兵,常态开展应急队伍练兵比武活动,提升理论素养和实操技能。

(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配优配强值班力量。

2.畅通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公路突发险情等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本辖区本领域突发事件信息和紧急情况。

3.对突发险情和事故苗头线索跟踪调度,做好舆情监测,加强分析研判,积极妥善处置。

(局安监科、办公室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能力素质

(二十四)分层分级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厅、市局举办的安全应急管理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相关培训,推动提升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干部的能力素质。

2.督促开展水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抓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3.细化完善各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严格特种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强化质量评估。

4.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

(局建管科、运输科、安监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全面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防灾减灾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普及安全应急知识,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鼓励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强化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12328等渠道投诉举报线索应用,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

(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行政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推进交通运输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单位要锚定目标、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严格履职尽责,打牢基层基础,结合市局工作要点,研究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抓好过程跟踪问效,持续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请各地各部门于6、9、12月中旬,将市局年度工作要点有关任务推进情况报送至局安委办(邮箱:smxjtaq@126.com)。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