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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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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4〕173号
发布时间 2024-11-06 10:2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10:28 来源:局安全监管科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三门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24年三门峡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三消安〔2024〕11号),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交安委明电〔2024〕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市局制定了《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10月29日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全行业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能力,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宣传。11月9日当天,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参加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外,还要督促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1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积极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线上观看“火焰蓝”消防文化作品展和河南消防新媒体嘉年华活动,共同营造全行业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亮屏”宣传。要依托公交、出租车、客车车载视频和客运场站、码头以及收费站、服务区、电子情报板等行业媒介,不间断播放宣传标语、消防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等,11月1日和9日18时统一播放并定格至24时。三是深化消防“五进”宣传。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督促指导辖区企业立足“简单化”宣传,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安全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一次疏散消防通道检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号召从业人员绘制一张家庭逃生路线图。深入车站、码头、服务区等,开展“豫你同行”消防志愿者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不少于2次。

(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一是开展“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宣传。11月1日至10日,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学习宣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督促行业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和消防培训演练。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宣传。11月11日至17日,组织行业从业人员观看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视频、学习《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公告》等,了解掌握违规停放充电、上楼入户等带来的社会危害,以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三是开展“畅通疏散通道”宣传。11月18日至24日,督促指导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1次针对楼道乱堆杂物、电动自行车进楼、管道井存放可燃物、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防盗窗防护网等障碍物的“大清整”活动,在相应位置设置提示牌或警示语,减少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四是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宣传。11月25日至30日,重点针对客运场站、码头、办公大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及时消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宣传月期间,省、市两级消安委将组织消防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曝光团,将集中曝光一批堵塞占用疏散通道、违章动火作业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三)开展常识性宣传警示教育和实操性演训活动。一是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充分利用省、市消防救援部门下发的消防科普短视频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行业各部门、企业等单位宣传展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确保达到“学习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域”的效果。二是开展消防安全体验。各单位要督促行业所属企业,积极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当地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消防主题公园等场所参观体验。关注省、市两级消防官方徹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参加11月4日至10日,18日至24日“消防安全网上大讲堂”,学习消防政策法规,了解消防常识,掌握自救逃生方法。三是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单位要加强与属地消防救援部门的沟通联络,邀请专业人士开展针对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本单位和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水平。四是开展疏散逃生大演练。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一次全员参与、全过程模拟的消防技能实战和疏散逃生演练,修订完善灭火应急预案,教育引导单位员工做到“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火场中会逃生自救”

(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行业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明确的隐患排查整治任务事项,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采取“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现场签字、现场验”的工作方法,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加强风险研判,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确保11月底完成率达到100%),对尚未整改销案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全程跟踪,加快整改进程,提高整改实效。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隐患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对企业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及时移交当地消防执法部门进行处罚,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整治的质量和能力水平,确保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同配合,切实把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行业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的有力抓手。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有效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负有森林防火职责的单位和部门,按照森林防火相关要求,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三)突出活动效果。各单位要将宣传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治理相结合,立足于“简单化宣传”,分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真正让更多的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防灭火和自救逃生技能,有效推动行业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能力整体提升。

(四)强化信息报送。活动期间,省、市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将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系列采访报道活动,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局和当地消安委办公室报送好的经验做法、行业典型等,争取在主流媒体播发。省厅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评价范围,请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市局安委办。

联系电话:2817281,邮箱:smxjta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