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农村处、运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对“四好农村路”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实现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将《三门峡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三门峡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方案
2018年11月1日
附件
三门峡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和2017年12月两次提出的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对“四好农村路”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的原则,加快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官。示范创建活动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贯彻《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有效载体,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在创建过程中,统筹安排,逐步实施。通过“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入开展,带动全市农村公路发展水平逐年提升。
二、基本条件
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是改善农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大意义,开展好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市、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农村公路总里程不得少于200公里;
2、县(乡)道路基达到拓宽标准的里程不得少于县(乡)道里程的70%;村道路基达到拓宽标准的里程不得少于村道里程的60%;
3、农村公路县乡道宜林路段全部绿化,达到整齐划一标准的绿化里程不得低于县乡道总里程的80%;
4、考核年度及前两年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党政一把手没有因廉政问题被纪检部门查处的。
三、主要任务
1、建好:工程进度完成年度目标计划100%;工程实体质量指标一次抽检合格率不能低于98%,工程质量优良率不能低于50%;建设项目工程款拨付比例不能低于60%。
2、管好: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按照规定合理设置限宽墩、隔离墩和龙门架等设施,限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农村公路,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对农村公路沿线非法煤炭、砂石料等储运场站进行清理取缔。认真分析辖区内超限超载车辆通过农村公路时间、路段等特征,摸清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规律,及时调整治超重点,实施精准打击。
3、护好:为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与管理水平,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活动。
(1)路基拓宽
拓宽后的路基做到整洁、压实、顺直,路肩培土高度要求压实后不高于路面,所有路肩横坡度为2%,以利排水,要挂线施工,边缘顺直圆滑。路基边坡坡度一般不大于1:1.5。
拓宽标准:
①县道单侧路基拓宽不低于1.5米;
②乡道单侧路基拓宽不低于1米;
③村道路面宽3.5米的单侧拓宽1.25米,宽4.5米的单侧拓宽0.75米,确保村道拓宽后,路基宽度不低于6米。路基拓宽的宽度是指在先留足路面宽度后进行路基拓宽的宽度。(详见附件2)
(2)修整绿化
拓宽到位的路基外要栽植行道树,栽植方案及树种由县林业部门根据当地土壤、气候等条件制定,切实起到绿化美化效果。
①对沿线树木品种庞杂、高低大小不一、绿化美化效果差的路段,整条(整段)挖除重新选择四季常青统一树种栽植,或乔灌结合立体绿化。
②交叉路口的绿化树木种植位置和高度,应满足行车视距要求,确保行车安全。道路两侧行道树要根据实际情况,以美观、统一为标准,对道路两侧树木3米以下的树枝进行修剪,做到行道树树枝不得侵入道路净空。
③对道路沿线栽植的行道树,挂线涂白,实现整齐划一,切实起到绿化美化效果。
④对具备条件的路基边坡坡面植草防护,定期修剪,确保道路四季常青。
(3)清洁路面:对路面小的病害进行挖补、垫填处理,清扫路面垃圾,保持畅洁。
(4)整理路肩:对路肩建筑材料、垃圾等进行清理,挂线施工,采用新土(砂砾)垫平路肩并压实,保持路肩平整顺直。
(5)道路划线:对路面宽度达到6米及以上的道路划三条标线(两条边线和一条中线);对路面宽度不足6米的道路划两条标线(边线);有条件的可在路缘带划石灰边线。
4、运营好
(1)建立摸排台账,制定建制村通客车三年工作计划。
(2)按照“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标准”,建制村常住人口数量达100人以上必须通客车,距离乘车站点不得超过2公里。
(3)三级以上等级客运站公布可换乘的城市公交线路信息,设立换乘公交站点,换乘距离小于300米。
(4)偏远山区开通预约班、赶集班或电话叫车,确保电话打得通,车辆叫的来。对实行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线路,在保证基本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客流变化进一步合理调整班次和运力。
(5)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及以上。
(6)农村客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动态监控装置,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平台,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
(7)建设有县级物流中心,且基本具备集散、仓储、配送等功能。
(8)建设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具有乡镇综合服务平台,且基本具备快递包裹收寄、信息收集和发布、代销代购、仓储、其他便民服务等功能。
(9)建设有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覆盖率达到60%,且基本具备快递包裹收寄、信息收集和发布、代销代购、其他便民服务等功能。
(10)至少有1家具备资源整合能力的农村物流运营主体,有一定的运输组织基础,能够整合商贸、快递、农资、农产品、工业品等种类物资。
四、考评程序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实施、初评、推荐、上报。
每年底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上报的示范县候选单位进行外业量验、打分、检查及综合考评,按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确定1~2个县(市、区)作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同时按照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申报程序,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创建省级示范县。
五、补助和奖惩
经全市检查后,对完成路基拓宽、道路绿化、路肩培护、划线等主要任务并达到全市验收标准的,将依据实际规模,参照相关标准,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对评比出的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一次性奖励200~300万元,对获得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再奖励200万元。对示范创建活动组织不力、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差的县(市、区)通报批评。
六、有关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好创建各项工作。
2、制定方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进行认真统计摸底,做好全面规划,确保示范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及微信平台等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爱路、护路,增强依法治路意识,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