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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监测违规告警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三交〔2025〕38号
发布时间 2025-04-29 17:40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监测违规告警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29 17:40 来源:营商环境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在省厅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监测违规告警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省厅共计3次发来《警示函》,累计涉及事项3项,分别为:1月10日发来的对2024年12月份“两客一危”车辆违规告警车占比在省辖市中排名倒数第一的警示;3月11日发来的对2025年2月份“两客一危”车辆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核查处理率在省辖市中排名倒数第一的警示;4月9日发来的对2025年3月份“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车均时长在省辖市中排名倒数第一的警示(三门峡圣源物流有限公司豫MWQ597车疲劳驾驶时长长达3.89小时,在全省“两客一危”车辆中疲劳驾驶时长最长)。

4月9日,在省厅对2025年第一季度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监测发现良好与违规告警车占比最高企业通报中,三门峡安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全省违规告警车占比率最高的30家运输企业中名列其中;在全省表现良好的30家运输企业中,三门峡瑞腾运输有限公司受到表扬。

根据省厅有关精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通报表现良好的企业,尤其是连续两个季度被通报表扬的企业,给予充分肯定,并减少检查频次,在行政审批、评先奖励、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道路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及时对所掌握的企业优劣情况建立台账,对通报违规告警车占比率最高的运输企业,予以重点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尤其是对于连续两个及两个以上季度被通报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坚决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2024年度省厅警示情况,我市“两客一危”车辆违规告警车占比、疲劳驾驶车均时长、车辆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核查处理率等事项均不同程度多次受到省厅书面警示函的警示提醒,鉴于以上,市局视情将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违规企业进行约谈。

二、当前道路运输形势

4月8日,省厅下发《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交通运输行业事故情况的通报》,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一季度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工作要求。第一季度、省厅共接报统计口径内道路运输行车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未接报水上交通、在建工程领域事故,未接报较大级以上事故,同比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0%、91.7%。但省厅还接报了8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险事故,有的险些酿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说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行车事故情况

1.1月2日9时50分许,新乡市东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G68712客车行驶至封丘县黄德开寨村时,与一辆突然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

2.1月16日10时50分许,周口市沈丘县诚秦物流运输公司豫PO830A重型货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临颖段K762时,因雾天引起车辆追尾,造成该货车驾驶员死亡。

(二)涉险事故情况

1.2月9日14时许,洛阳诚运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豫CS1695(挂车豫CJ825)装载32.50吨甲醇,行驶至郑州市巩义市境内时,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造成甲醇泄漏,无人员伤亡。

2.2月13日9时40分许,信阳潢川县恒大公交有限责任公司豫S05398D公交车行驶至黄寺岗镇油坊村路口附近路段时,与豫SE2S75货车发生刮蹭,造成公交车上4名乘客受伤。

3.2月19日16时许,郑州交运集团豫AP7019客车行驶至郑栾高速禹州段,因驾驶员操作不当,与前方一辆中型货车追尾,造成客车侧翻、6名乘客轻微伤。

4.3月6日23时许,河南中州集团南阳中林运输有限公司豫RA5599客车行驶至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武深高速时发生自燃。所幸驾驶员组织乘客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5.3月11日9时30分许,郑州公交集团一公司B12路 豫A09006D双层公交车行驶至正兴街涵洞时,误入涵洞辅道,致公交车二层与涵洞上方拱顶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1名乘客受到惊吓送医观察。

6.3月25日15时许,安阳市北方出租车有限公司豫ED20135出租车通过一路口时失控,与三辆电动车相撞,造成4名路人受伤。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未及时报送信息)

7.3月27日6时30分许,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豫B31516(挂车豫BU039)半挂货车行驶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哈萝公路时,与对向失控旋转逆行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8桶危化品(氯乙酰氯)泄漏,未造成人员伤亡。

8.3月27日7时许,周口市太康县信蔚物流有限公司豫PT5327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一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标志(经公安部门初步判定该车存在超载运输)与正常行驶的驻马店市金宜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豫QB9583客车相撞、造成客车上4名乘客受伤。(周口、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未及时报送信息)

三、暴露出的突出问题

(一)驾驶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据统计一季度的10起事故和险情,有9起是因为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法纪意识和自律性不强,缺少对路域环境的观察和对突发险情的预判造成的。驾驶员违章行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超速、超载行驶等是发生碰撞、追尾、侧翻等事故和险情的主要原因。例如:郑州交运集团豫AP7019客车驾驶员在超车时,长时间观察左侧后视镜。对前车行驶状态观察、预判不够,且在即将发生碰撞时,急打方向导致车辆侧翻。周口市太康县信蔚物流有限公司豫PT5327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在通过交叉路口时,闯红灯,且运输超载,在发生碰撞时也未及时采取刹车措施。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据初步调查.涉事企业均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例如:中州集团南阳中林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豫RA5599客车使用年限超10年,在开展10年以上老旧客车专项整治时,未排查出该车线路老化问题隐患。郑州公交集团一公司未将驾驶双层公交车误入涵洞辅道纳入风险排查管控,未开展针对驾驶员单层、双层公交车互换驾驶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季度气温回暖,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道路运输领域正处于复苏繁忙过渡期,尤其是“五一”、端午假期,人员出行频繁,人流、车流、物流集中,极易诱发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加上春夏之交恶劣天气易发多发,安全影响因素更加复杂、安全保障压力更加凸显、安全监管任务更加繁重。

(一)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和险情教训,结合行业领城安生产特点和季节性事故规律,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健全风险隐患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保持严的氛围,加大对安全基础差、隐患大、风险高等问题突出企业抽查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定期开展驾驶员防御性驾驶技术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的预测、预判、预防能力,确保驾驶员能够更全面地观察并了解驾驶环境、更准确地预测不确定的潜在的危险因素、更及时地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交通事故。

(二)组织开展暑期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省厅定于4月20日至5月30日,重点围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安全、大客流交通枢纽、“两客一危一货”等7个重点部位风险隐患,集中开展为期40天的暑期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对汛期暑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力度。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患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抽查工作机制,推动逐级督办、动态清零。

(三)持续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持续开展10年以上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逐企逐车或交叉互查的方式开展排查,保证整治工作效果。推进“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动态监控升级全覆盖,开展企业分级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红码、黄码企业落实差异化监管,实施闭环管理。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持续开展联合治超、重点时段跨区域联合执法等行动,严肃整治“百吨王”。

(四)全力做好重点节假日保通保畅工作。要认真落实“三十条”硬措施,积极应对“五一”端午假期交通大流量,全力保障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运行平稳有序。

(五)全面做好防汛备汛和应急保障工作。要组织行业各领域持续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强化汛期应急调度,持续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要在汛期前组织开展一轮交通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高风险路段以及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内的桥梁、隧道,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部位24小时驻点驻守,必要时采取“关停撤”等刚性措施,严防灾害事故发生。

(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抓好突发事件处置和信息报告,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接到事故、灾害报告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信息核实、研判,1小时内书面向市局报告。对于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必须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要加强舆情监测,科学分析研判,有效应对网络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