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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政务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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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着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5〕47号
发布时间 2025-05-21 10:17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着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10:17 来源:局政务服务科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着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5年5月9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着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关于2025年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工作要求,着力推动交通运输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办实办好民生实事,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要求,聚焦省委“四高四争先”战略目标,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着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实施、规范运行,集中纠治“三集中三到位”等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吃拿卡要、乱收费等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查办典型案例、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提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办成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扎实推进人民满意交通建设。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提升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持续跟踪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运行情况,针对办结率未达100%、投诉率高等问题,组织市(县、区)审批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12328等渠道投诉问题和互联网舆情处置,有效提升办件量、办结率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局运输管理科;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加快大件运输“一件事”落地实施。加强向省厅请示汇报,尽快实现大件运输跨省通办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进一步优化提升大件运输审批系统功能,推动与公安、住建部门数据共享,做好账号分配、审批环节、证照信息全量接入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打通大件运输“一件事”系统梗阻,力争尽早上线运行实质性办理。(牵头单位:局政务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等制度规定,分级建立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依法依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牵头单位:局政务服务科;责任单位:局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全力办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针对大件运输、涉路施工、客货运经营及从业资格证办理等高频事项,推动省、市、县三级从制度层面对审批时限和流程加以固化和规范,尤其要明确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殊环节办理时限和流程。加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培训,市级培训要覆盖县(区)级审批人员,着力提升基层审批业务熟练度和规范化。(责任单位:局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严格规范审批服务业务运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审批账号配置和使用,严格执行审批账号“实名制”。着力纠治政务服务工作中冷硬横推、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向企业摊派费用等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切实维护企业群众利益。(牵头单位:局政务服务科;责任单位:局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并建立问题台账。各责任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5月14日前建立形成问题台账(附件1),并每月动态更新。

(二)拓宽问题线索渠道。进一步畅通热线电话、门户网站、电子邮箱等监督渠道,广泛收集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12328及网络舆情等问题线索,对去年以来行政审批服务投诉问题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未整改到位问题及上级部门交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等问题,一并纳入问题台账。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和掌握的问题线索,适时开展抽查督导,对部署不力、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特别是在自查自纠中“零报告”的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切实发挥所承担审批职能的牵头作用,局直有关单位要做好支撑配合,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问题查改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市、区)重点问题线索要纳入市级问题台账一并推动整改落实。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系人,局机关有关处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形成问题台账,定期报送工作进展,也可以是典型案例、特色经验做法,要主题突出、文风简洁、语言精炼。联络员名单、工作方案、问题台账(首次报送)请于5月14日前报送,后续请于每月23日前报送问题台账、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张国锋    电话:2817608

邮箱:smxjtysjzwfw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