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三门峡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三人社公〔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实行八项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确保全市和省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得到坚决执行。
一是要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听从指挥,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战;
二是要按时按要求到岗到位,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脱岗、空岗;
三是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不得随意外出,私自离峡;
四是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不得推诿扯皮,消极应付;
五是要如实准确报告疫情防控信息和工作动态;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及编造、传播谣言等行为;
六是要带头执行活动、会议、聚会等规定,不得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
七是要严格防控物资的管理使用,不得无序使用防控物资;
八是要落实好个人和家庭成员的防疫防护措施;不得隐瞒本人、家属及周边人员的疫病、疫情事实。
疫情尚未结束,战役仍在进行。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八项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切实扛起交通人的使命和担当,全面完成各项疫情防控任务,为全市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