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1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2021年1月27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
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国、河南省2021年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运各项工作,全力做好保春运、保安全、防疫情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出行、有序出行、安全出行,制定本方案。
一、统筹做好春运期间运输组织
(一)开展客流调查及预测工作。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发展和客流变化,认真分析本地2021年春运客运市场的特点,详细了解旅客流量、流向、流时。要加强客流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并加强与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门对接,掌握务工、学生、游客等重点群体动态情况,为春运疫情防控、运输组织等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二)科学调配运力资源。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要指导运输企业做好运力储备,优化运输组织调度,科学调度发班频次,确保旅客及时疏运。要适时增开农村客运、城乡公交,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要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组织运输企业统筹做好煤炭、天然气、粮油、肉禽、蔬菜等生产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运输,全力保障经济运行和群众节假日生活需求。
(三)优化运输协调衔接。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与干线运输,精准调配运力,强化道路客运、城市公交与干线运输方式在运力、班次、时刻上的衔接,统筹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工作,及时疏运旅客,方便群众出行,有效解决“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难题。
(四)加强“点对点”人员运输保障。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要总结2020年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运输经验做法,健全与人社、卫健、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了解掌握农民工等群体集中返乡返岗需求,完善输出输入地衔接、人员健康检测和信息登记、运输组织保障措施,确保运输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
(五)强化春运服务保障。积极推行互联网售票、微信支付和电子客票等“无接触”售票方式,对重点单位开展上门售票集体订票,采取增开班车、包车等方式疏运旅客。各客运场站、水运码头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客运服务标准,积极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为老人、儿童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运输服务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指导客运经营者按有关规定做好免费退票服务。12328电话服务中心要增加春运期间话务员值班坐席,为群众全天候提供信息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服务。
(六)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要强化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共同采取措施,减少因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加强公路养护巡检巡查,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及时处理公路病害,完善指示标志标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均衡调控路网流量,提升重点路段通行效率。
二、扎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
(一)研究制定综合春运疫情防控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防疫工作要求,参照市局制定印发的《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参照制定本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要区分零星散发、区域聚集性疫情、较大范围爆发等三种情形,结合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研究制定,明确各种运输方式的疫情防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政策举措和工作要求,及时启动相关预案。
(二)引导旅客错峰出行。在人社、教育、文旅部门指导做好职工错峰放假、学生避峰开学等工作基础上,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对接,加强运输组织,科学调配运力,切实推动做好削峰控量工作。暂停始发或终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发班,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禁止在该区域上下客。
(三)严格执行客运疫情防控要求。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水路客运、客运场站、渡口码头、公交、出租汽车等运输企业,认真落实《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严格规范执行消杀、测温等常规防疫措施,做好“两站一场一码头”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清洁、消毒、通风。要增加客运场站及交通工具消毒通风频次、设置临时留观区,全面查验旅客健康码。严格落实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和包车旅客信息登记。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护措施。严禁道路水路客运超过疫情防控比例载客。要推广“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做好进站候车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若发现体温高于37. 30C的旅客和司乘人员,或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情况,相关运输企业要及时做好隔离、移交工作,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四)严格进口冷链物流及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进口食品冷链物流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作消毒等规定。要按要求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运输工具消毒、从业人员防护等工作。
(五)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下,抓紧推进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实现“应接尽接”,提升自身防护能力。要做好与人社、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集中出行需求,精心组织务工人员、学生“点对点”包车运输,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加强闭环式防疫管理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实现人员有登记、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
(六)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在本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保障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24小时运行,第一时间响应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部署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2021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促。在中、高风险地区风险等级下调前,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省际、市际、毗邻县道路客运和跨城公交。
三、多措并举保障安全出行
(一)强化春运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各层次、各环节的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车辆超载,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督促客运场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提升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能力。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 2-5 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措施。严禁船舶非法营运。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春运安全检查督导组,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要针对长途班线、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城市交通等重点领域,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加强对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者和货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的关注,确保运输市场平稳有序。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认真开展春运前的安全生产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车、船等“带病营运”、非法营运,确保春运安全。12328电话服务中心要加强值班,确保12328电话安全隐患报送的渠道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逐级上报。
(三)加大安全应急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应急运输工作预案,做好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联动等工作,强化跨运输方式的协同联动与应急响应,切实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组织运输企业认真制定应急运力储备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运输联动能力。遇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车辆运行,造成旅客大量滞留时,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机制,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依照有关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统筹调度安排运力,及时疏散滞留旅客。
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一)健全春运工作机制。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围绕疫情防控,运输组织调度、运输服务质量、安全应急保障等重点内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措施可行。要加强与卫健、教育、人社、文旅、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及时协商解决疫情防控、运输衔接、应急联动等问题。春运期间,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机构和各运输企业均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春运数据报送。1、局安监科(应急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分别向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厅航务局,对口报送相关信息。2、每天7:30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通过“春运大数据系统”,向厅春运办报送城市交通春运数据。
(三)加强春运工作宣传。全市各基层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宣传标语、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健康出行、平安出行、有序出行做法,和反映春运一线职工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感人故事。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每周向局春运办和局办公室报送春运新闻素材1篇以上,局春运办将择优在春运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刊发,并积极向上级和新闻媒体推荐。
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1月27日17: 00前,向局春运办报送(专项)春运工作方案;2月4日、2月16日、3月6日15:00前,向局春运办报送“春运前十天”“春节放假期间”“春运期间”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疫情防控、运力运量、服务量等数据分析、主要做法等)。以上材料以PDF+WORD格式报送至邮箱smxjtysjysk@126.com。
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公室电话: 2817691
邮箱:smxjtysjysk@126.com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值班电话:2817600 12328
传真:2817611 邮箱:smxjt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