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综合交通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综合交通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加快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监管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监管平台三级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交文〔2021〕33号),市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综合交通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
2021年7月9日
三门峡市综合交通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建 设 方 案
为加快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监管体系建设,构建“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监管”新型监管模式,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监管平台三级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交文〔202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监管深度融合,依托河南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高标准建成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建立全覆盖、精准化、智能化的综合交通运输监管体系,全面夯实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高效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预警和事中监管转变,有力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市、县交通运输综合监管体系,打造统一规范、协同高效的“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监管”新型监管模式。
二、工作重点
按照三级监管体系“统一平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的要求,以打造全省三级监管体系建设为目标,市县联动、统筹统建,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的运行机制。
(一)组建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市、县两级组建综合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监管平台的预警信息、工单指令的指挥调度、监督整改和督查督办等处置工作。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形成以道路运输机构和交通执法机构为主力,运输、安全、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联合办公机制,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实行7×24小时值守。
(二)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县两级调度中心控制台、工作站等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满足工作需要。加快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农村公路和客货运场站、信息化监管设施及相关节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客货运、出租、公交等交通运输工具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管好用好数据“源头”;夯实各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基础,充分利用和完善升级各级各部门现有的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为监管平台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实现各类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效整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类信息系统和平台,实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快整合非现场执法、固定治超站、国省干线公路车辆监控及流量调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水上运输和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控、监控设备运行服务、各种新业态等数据资源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实现监管无死角、全覆盖。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上传数据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制度。
(四)建立制度流程标准体系。根据省厅跟踪督办和公开通报、监管平台运行管理、违法违规线索处置等系列制度指南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具体实施和管理办法,制定全市统一的制度标准体系规范。
(五)建立完善高效运转、规范有序工作机制。建立市、县统一的监管平台运行管理、违法违规线索处置、问题整改监督、跟踪督办公开通报与结果运用等,统一流程、各司其职、全程跟踪、形成闭环。
三、建设内容
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按照“一处场地、 一个组织、一支队伍、一组设备、一套制度”的标准建设实施, 建成1个市级中心和5个县级中心,估算总投资400万元,其中: 市级中心150万元,5个县级中心各50万元。
(一)市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
1、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法规科、科技科等科室负责人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市级监管工作领导。成员如下:
组 长:李隽瑜
副组长:任江源 杨海英 任豫新 冯家勋
成 员:周 威 苗海毓 李旭飞 薛彦华 水恩波
贠根中 兰 青 高天伟 郑林涛 李柏林
张 良 王来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分管局领导分别负责对口召集,牵头组织协调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2、资源整合。整合12328服务平台功能,抽调运管、执法、公交等部门人员入驻市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不低于15人),统一工号、统一服装、统一管理,实行 7×24小时值班,承担市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的日常监管工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处各抽调1名科级干部,与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法规科、科技科负责人实行轮流带班制度,负责督促完成当日省综合指挥调度中心下达的实时响应和日常监测任务、应急指挥调度等工作。
3、场地设施。市级综合指挥调度中心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六楼,建设面积约100平方米;采购安装13m2左右LED液晶显示屏,开通50M带宽的网络,配备3部专用电话、8台电脑、3台打印机(2台A4 幅面、1台A3幅面)、1部传真机及网络平台运行设备等。
4、规章制度。依据省厅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三门峡市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运行管理规范 (试行》《三门峡市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线索处置工作细则(试行)》、《三门峡市综合交通运输监管平台跟踪督办与公开通报工作制度(试行)》。
(二)县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
县级指挥调度中心组织建设参照市级模式,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选定一个固定场所,场地面积不应低于4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抽调运管、执法、海事、公路等部门人员,建立不低于9人的综合监管队伍,入驻本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统一办公,实行7×24小时值班。
四、管理模式
(一)工作职责
1、市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测、监管线索研判、监管任务接受、移交、协调调度、督查督办、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县综合交通运输监管平台的账户管理;
(2)负责接收、派发监管任务,跟踪监督监管任务办理情况;
(3)负责向本级有关部门、县级监管工作机构催办监管任务;
(4)负责统计全市综合监管发现问题和问题处置情况,分析、研判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运行态势,提供安全监管风险预警建议;
(5)负责市级交通运输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保障工作;
(6)负责交通运输综合监管调度的事务性工作;
(7)负责指导县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参照省、市工作机构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拟定。
3、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的当值人员有权直接指挥调度本辖区内各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执行监管任务,当班负责人有权与县级中心直接沟通,协同处置,登记备案。
(二)业务流程
1、接收处置。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严格按照《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监管平台运行管理规范》、《河南省道路运输违法线索处置工作细则》、《河南省道路运输违规线索处置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执行监管任务接收、移交和处置,实时响应任务由值班人员负责接收并即时调度有关部门按程序开展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到监管平台,日常监测任务由各业务部门每日登陆监管平台接收,按照“认领确认、核查处理、移交处罚、处理办结”的工作程序和标准,实现闭环管理。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对监管平台推送的违规线索及时进行处置,对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向执法机构移交和抄告;并指导、监督县级运管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负责对监管平台推送的非法违法线索以及运管机构核实并抄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并指导、监督县级执法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2、催办督办。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通过监管平台同步掌握本辖区内监管任务接收、处置、反馈情况,并按照有关工作规范、标准对监管任务处置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督促、抽查和公开,抽查率不低于30%,抽查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办理。
局安全监督科负责督办各级各部门综合监管平台工作开展情况,依据监管平台数据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采取防范措施情况进行提醒警示、督办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约谈、重点监管等;
局运输科负责指导运管机构加强日常监管,督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后续结果运用;
局法规科负责指导、监督执法机构对监管平台推送的非法违法线索以及运管机构核实并抄告的违法违规进行处置;
局办公室、科技科负责市级综合监管平台技术维护和后勤保障。
3、分析评价。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根据省中心发布的监管数据开展本辖区监管工作分析,深度挖掘监管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形成本辖区月度综合监管专题报告。市级中心同时从监管任务处理率、时效性、结果准确性、信息反馈及时性等方面对县级中心工作情况进行月度综合评价,并予以通报。
五、进度安排
(一) 准备阶段(6月底前)。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完成本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管理机构设立,明确办公场所,完成设备采购预算编制申报工作。
(二) 建设阶段(7月底前)。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及与省中心的业务系统对接,完成本级中心的运行管理规范编制,并试运行。
(三) 提升阶段(8月底前)。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根据试运行情况,及时开展运行情况总结分析,对本级中心的管理运行进行优化,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管理规范,确保综合监管工作高标准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统筹负责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高标准完成市、县两级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建设。
(二) 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支持,筹措专项资金加快市、县两级中心建设,同时争取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综合交通指挥调度中心持续健康运行。
(三) 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市、县两级中心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政策、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尽快熟悉监管平台操作,掌握处理流程和标准,打造高素质交通综合监管队伍,为监管平台高效运转、高效处置提供有效支撑。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三级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并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排名公示、对账销号;对于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于工作拖沓、敷衍塞责、进度迟缓和弄虚作假的,予以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