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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170-0001-2021-005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07-08
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1〕110号
发布时间 2021-07-15 14:4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14:48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有关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任务安排,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制定《2021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同时按照李卫东厅长在202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任务事项责任分解,列出重点任务清单,现一并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6月1日

 

 

 

 

 

 

 

 

                                            2021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红线和底线,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为抓手,突出重点领域安全防控管理,持续推进“四个严禁、四个一律”落实落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提升行业安全治理基础和治理能力,努力实现行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新理念。通过党组织学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等方式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丰富内涵,坚决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导。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新理念,强化“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职责”安全意识,坚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市党委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落地。(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督促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晰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作用,推进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督办和检查指导作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局安监科牵头,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着力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的落实,严格规范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建立应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2021年,按照省厅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实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覆盖工作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法规科、政务服务科、市局执法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质检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4.坚持每月对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按照省厅视频调度会、重点任务事项落实情况通报等任务要求,督促指导各单位理清工作思路、盘点工作任务、梳理工作要点,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抓出成效。(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法规科、市局执法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动态更新“三个清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办统一部署,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具体任务事项逐条梳理、逐项审核,补充完善任务措施,确保任务清单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坚持每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制度措施、重点任务“三个清单”,严格实施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按责任落实、按清单落实、按任务落实。(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法规科、市局执法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质检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组织实施重点监管。针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动态监控、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先进经验等方式,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原因深层次剖析,查找共性问题和顽症瘤疾,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法规科、市局执法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质检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深化“四个严禁、四个一律”。严格落实调查处理工作细则的要求,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发生违反“四个严禁、四个一律”所列情形、发生责任事故或舆论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件及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况,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程序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责分工开展事故隐患调查和“整改治理”工作。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驻地指导”等方式,跟踪督促、全程紧盯、严肃处理、闭环整改,切实加大对四个严禁、四个一律”向普通货物领域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延伸,补齐工作短板。(局运输科、安监科、局法规科,市局执法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8.组织开展重点时段明察暗访。制定《2021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有部署、有侧重、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认真部署关键时段、重要节会、建党100周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和反恐防范工作,做好预警预防,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认真做好行业防汛、涉枪涉爆整治等工作。(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法规科、市局执法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质检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协调,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查处非法经营、异地经营、恶意关闭“动态监控”以及“黑客车”、百吨王”、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局法规科、市局执法处负责落实)

三、突出防控重点领域安全凤险

10.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建立完善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格局。道路客运方面,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做好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车取消后的转型发展工作,全面整治道路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老旧客车,按照省厅年底前完成淘汰总量(225台)的35%(79台),实现三年内全面取消卧铺客车工作计划,对我市卧铺客车进行梳理,完善相关台账,有序推进省厅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积极会同公安、文旅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农村客运方面,引导农民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增加对农民安全交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提升。危险货物运输方面,严格落实《省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交安委办〔2020〕18号),市局安委会办公室《三门峡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要点》(三交安委办﹝2021﹞1号),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危险化学品运输挂靠车辆.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挂靠运营行为。推广智能安防系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普通货运方面,规范网络货运发展,强化对网络货运平台安全管理。加强零担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推动落实道路货运领域托运人身份、托运物品安全查验制度和信息登记制度。新业态监管方面,加快推进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合规化进程,强化对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监管。(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

11.推进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自然灾害防治工程1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6座,160延米;改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桥3座,144.5延米。紧盯长大桥隧和长陡下坡路段运行监测,强化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穿村镇道路、已接管“公跨铁”桥梁等高风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12.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船舶检验管理和水上无线电秩序整治,强化船舶适航性监督检查。做好库区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严格港口非法装卸、储存和船舶非法载运危险货物排查,加大船舶现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水路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市海事服务中心负责)

13.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实现“零死亡”管理目标。对PPP、EPC等社会资本管理项目,必须纳入安全工作统一监管。加强隧道施工作业隐患治理,做好恶劣气象和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施工作业管理。开展高处和高边坡施工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监管。(局建管科、质检站负责)

14.加强城市公交运营领域安全整治。开展驾驶员心理咨询和课程培训,随时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严防司乘冲突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城市公交运营安全。(局运输科负责)

15.做好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落实行业消防责任.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公路水路在建工程电器火灾治理工作,加强对码头、客运场站、客货运输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局安监科牵头,局办公室、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6.严格跟踪问效精准问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督办、通报点评、问题突出和事故多发地区重点管理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通报批评,对未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问责,对发生事故、不认真整改事故隐患的,综合运用约谈曝光、挂牌督办、信用管理等综合措施,加大追究惩戒力度。(局安监科负责)

17.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将公路基础设施中路况差、技术等级低、线形指标超规范等路段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库,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推广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2021年底前实现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全覆盖。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安全评价,探索建立社会对安全生产监督机制。探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购买服务制度,推行依托第三方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局建管科、运输科、安监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质检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运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运用,打破信息孤岛,将现有的碎片化、割裂分散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人、车、路、企信息化监管网格,实现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分级监管、精准监管。积极落实省厅开展的重型货运车辆安装4G视频监控设备试点工作。强化联网联控考核和重点车辆实时监控,确保系统入网率、上线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分别达到100%、100%、99%、99%。(局运输科、安监科、科技科、市局执法处、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做好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职业素养。(局安监科牵头,局人教科、建管科、运输科、市局执法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质检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20.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分行业分层次建设完善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制定训练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常态化开展应急技能训练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抢险救援能力。适时举办应急保障、水上搜救、危化品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综合演练活动,检验训练成效,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供保障。(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管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质检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021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会议任务事项责任分解清单。(此表每月需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详见表末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