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道路客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道路客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深刻汲取甘肃平凉郑州籍客车“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国家、省、市各级领导批示要求,针对道路客运领域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市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道路客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以高度重视、高度警醒、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的决心,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市道路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联系人:局运输管理科 宋明远 2817691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韩 丰 2805015
邮 箱:35805335@qq.com
附件: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道路客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年8月19日
三门峡市道路客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2021年7月26日,郑州籍客车豫AX5006在甘肃平凉市境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47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堵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漏洞,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开展道路客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不折不扣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到实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通报要求,按照“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原则和“四不放过”标准,敢于揭短亮丑、严查严处,全面纠正我市道路客运领域的各类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我市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包车管理,进一步提高协同监管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整改道路客运车辆注册登记与营运许可信息不一致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采取信息比对、实车核查、调查询问、档案倒查等方式,逐车、逐企、逐人、逐环节筛查、建档,分类归置。对于车辆注册信息与营运许可信息不一致的道路客运车辆,经调查核实,属弄虚作假取得客运车辆营运证牌的,要及时召回停运,依法进行处理,重新进行类型等级复核;对复核结果达到法定标准的,继续营运;对复核结果不能达到法定标准的,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3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或办理变更手续。可采取引导报废、更新车辆、调整经营范围、退出客运市场等多方式、多渠道处置。对于使用性质为“公交客运”、车型为公交车型的车辆,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撤销道路运输经营相应许可,收回《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牌。对于运政系统办理错误的车辆,由发证机关进行更正。(局运输科、政务服务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机关纪委、法规科、执法处配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二)全面整治包车客运管理不规范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依托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和包车客运管理系统,对辖区包车(旅游)客运企业2021年2月1日以来申领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情况进行排查。排查重点包括:包车客运标志牌申请、审核、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车运次业务备案信息”中驾驶员选用情况;包车合同中包车用途、包车时间、线路起始地和目的地、主要途经地、运行线路等内容的真实情况等。对排查发现的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伪造包车合同行为,依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包车客运标志牌和临时班车标志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20〕77号)文件精神,纳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情节严重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从事包车业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执法处牵头,机关纪委、局运输科、法规科、安全科配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三)全面整改驾驶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客运企业驾驶员进行摸底排查整改,重点是取得《从业资格证》的条件、材料、程序的审核把关,从业人员“安全带-生命带”制度落实、《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操作指南(试行)》有关教育培训等情况。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不在从业地的,由从业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函至发证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对已不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依规注销其从业资格证或相应从业类别;对从业资格证取得条件和程序不合规的道路客运车辆驾驶员,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证或取消相应从业类别。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安排上岗。(局运输科、政务服务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机关纪委、局法规科、安全科、执法处配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四)全面整改车辆达标核查和类型等级复核结果采信流程不严密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发现的注册登记与营运许可信息不一致的车辆,逐车核查达标车辆核查结论和类型等级复核结果采信的依据、程序、标准等,重点检查结果采信时的实车核查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行情况等。对发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在检验检测结果采信时存在的实车查验不落实、审核把关不严格、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彻底查明原因、完善查验、采信制度,坚决堵塞漏洞;对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检测机构,一律解除委托关系,并将查实的情况函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行业或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提高失信违法成本。(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机关纪委、局法规科、安全科、执法处配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五)全面整改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交通运输执法消除隐患成效以及行刑衔接情况等。对排查出问题的企业,要督促企业限期改正,指导企业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并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局安全科、执法处牵头,机关纪委、局法规科、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采取座谈会、部署会、推进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动员发动;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请于8月20日前将整治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报送至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30日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当地运管机构、交通执法机构、道路客运企业和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全方位、全链条开展自查自纠。请于8月29日前报送自查结果,9月28日前报送整治总结。
(三)抽查核查阶段(10月20日前)
10月9日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当地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核查验收。10月18日前,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抽查复核。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针对性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道路客运领域行政许可、包车客运标志牌使用管理、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信用等级评价与应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执法,以及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达标核查、类型等级复核、技术等级评定结果采信等工作,研究出台针对性政策。加快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及应用,提升科技监管水平,形成道路客运安全链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深入动员部署,细化整治方案,切实做好协调、检查指导、督查督办等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不漏项。排查和整治结果须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严厉查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全环节全链条开展责任倒查、追究。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失职渎职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从严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会商应急、公安、市场监督、文旅等部门,建立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衔接联动,凝聚整治合力,压茬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维护行业稳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制定应对预案,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对不稳定苗头,积极应对,妥善处置。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行业大局稳定。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准确、完整报送相关信息。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排名、通报。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于8月24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附件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成立道路客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客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现将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李隽瑜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任江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海英 副局长
任豫新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冯家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军发 局四级调研员
周 威 局办公室主任
高卢红 局机关纪委书记
马 柯 局政务服务科负责人
薛彦华 局法规科负责人
安 冉 局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李旭飞 局运输管理科负责人
苗海毓 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兰 青 局执法处负责人
高天伟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任豫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筹备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会议;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