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 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工作要点》(豫交安监函〔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制定《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系统业应急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30月
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加强我市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行业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交通强省战略提供可靠的应急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1、树牢综合应急减灾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理论知识学习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能力素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尊重生命、情系民生的执政理念。(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党组(总支、支部)对应急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应急管理的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单位在日常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中的作用,明确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职责,健全分工负责、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响应程序,建立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修订完善行业应急预案体系。修订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等,完善突发事件分类分级、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等流程标准。(局应急办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应急值班规范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局本级值班值守工作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分类负责、分级响应机制。畅通和拓展信息获取渠道,优化信息报送程序,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局办公室、应急办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行业风险防控能力
5、持续实施灾害风险管控。善始善终抓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高标准完成普查数据市级上报的核查工作,力争风险普查工作进程和质量全过程走在全省交通系统的前列。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制作省市县三级公路水路风险区划图和风险防治图,年底前建成省市县三级公路水路自然灾害数据库。探索建立普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和普查成果应用体系,全面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按职责负责具体落实)
6、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各有关单位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长大桥隧等行业重点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编制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查找短板,精准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等进行专项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实施综合治理。(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做好极端天气预警预防工作。做好行业防汛救灾以及防范应对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工作,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升防汛能力。积极与自然资源、应急、气象等部门对接,不断完善跨部门联动,提升交通运输综合处置能力。(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交通设施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提高建设工程安全性、耐久性和服务品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防灾抗灾水平。配合推进全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组织开展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强化运行监测能力和保通保畅能力。(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9、加强行业应急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按照“一个体系、三个能力”的应急能力建设总构架,建立完善以交通运输专业队伍和行业企业队伍为基础、社会志愿者力量为补充、专家队伍辅助决策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强化现代化装备配备和技能培训,提高救援队伍专业化、机动化水平。积极参与省厅举办的2022年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骨干培训班,提高行业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水平,推动行业重点企业组建应急管理技术团队,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局应急办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交通应急保通能力。公路管理部门要提高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路网监测系统,加强路网运行监测,重点加强极端恶劣天气的监控浏览频次,实时掌握道路通行情况,保障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保通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
11、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和运力资源,及时保障重点物资应急运输需求。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道路货运场站(物流园区)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转运效率和组织管理水平。(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
12、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督促指导各单位编制应急演练计划,开展综合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演练及评估,磨合交通运输保障机制。强化基于压力测试的多样化应急演练,提升跨部门跨区域应急实战能力,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行业应急保障水平
13、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整体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优化布局和升级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中的物资仓库配置清单,因地制宜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库(站、点),并申请当地政府配齐应急救援物资,不断完善市、县两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储备体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强化与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气象等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周边市(县)应急管理合作联动。(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做好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公益宣传,挖掘培树行业典型,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有活动,弘扬交通应急救援精神,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运输应急工作的良好氛围。(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