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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06-08
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2〕89号
发布时间 2022-06-09 13:06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13:06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为了有效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净化道路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我市公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三门峡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公安局

                 2022年6月8日

 

 

 

 

 

 

 

三门峡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

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14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22]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推动我市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市交通秩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我市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职责分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联合公安部门对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进行评估,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方面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详细分析事故成因,从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促进规范行车秩序等方面,研究制定优化公路安全通行环境的实施计划,并提请当地政府统筹解决整治工作遇到的问题。对情况较为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的重点路段,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实地勒察,实行“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子以实施。在整治实施之前,设置预警、提示等临时设施,及时告知社会,降低安全风险。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公路交通事故情况的研判分析,梳理排查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放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从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管理、强化重点交通违法整治,研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的治理措施并实施。重点加大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勤联动,协同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1.重点提升穿城镇路段

(1)根据实际交通需求与城镇化环境特点,优化沿线交通组织设计,在保障路侧居民有序安全穿越公路的前提下,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设置,解决开口过多等导致的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中心)

(2)具备条件的路段,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向当地政府书面报告,推动当地政府根据交通状况增设辅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人过街、照明等设施,整理优化路侧空间,实施路宅分离,改善行人、非机动 车通行条件。深入推进“一路多方”联动机制,严格管控新增平面交叉路口,严格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非公路标志管理,厘清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窖井盖权属关系,监督权属单位落实管养责任。配合当地政府有序推动马路集市清除或移址,加大力度维护集市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协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

(1)鼓励根据交通流量和交叉等级分类处置。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确保路口视线通透;明确并合理分配交叉路权,完善路权设施设置;优化进出口交通组织,鼓励左、右转弯专用道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鼓励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微小改造工程”,采取局部改善线形、调整平面交叉角度、调整支路纵坡坡度、合并支路等措施,改善通行条件。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中心)

(2)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严格查处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升管控效能。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中心)

3.重点路段精细防护

(1)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完善防护设施。对大型货车比例高、交通流量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特别是独柱墩桥梁等路段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根据对向碰撞事故数量及公路功能、交通流量、设计速度等,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步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设置。加强护栏连接过渡,优化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中心)

(2)近三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中心)

4.加强通行安全管控

(1)加强重点路段速度管控。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以及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加强速度管控与执法。重点路段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和测速告知标志,相交道路较少的长路段可探索实施区间测速。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配合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公路管理局(中心)

(2)积极推行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在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对全市双向4车道及以上的普通国省道全面推行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控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在坡顶位置加强货车安全提示,引导货车及时调整制动性能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配合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公路管理局(中心)

5.联合开展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完成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挂牌督办路段的安全改造,达到交通拥堵警情数量下降50%以上、万车交通事故发生率下降60%以上、道路封闭次数降低50%以上、交通延误时间降低40%以上“双降双减”的优化提升目标。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配合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中心)

(三)农村公路

1.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

(1)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诱导。监督权属单位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盖安全管理。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部门

(2)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安全设施。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推动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部门

2.推进农村公路共治格局

(1)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配合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部门

(2)联合开展违法涉路施工活动清理整治,重点是未经批准增设平面交叉路口、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建筑物、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联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推动当地政府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重点挂牌督办治理,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

3.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

(1)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部门

(2)强化农村地区 “两站两员”“管护员”等管理队伍融合,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养护管理力量。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部门

(3)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评估(2022年6月底前)

1.2022年6月30日前,市公安局牵头开展公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形成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提供给市交通运输局,同时制定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主要措施。

2.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相关单位,结合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通过现场联合排查方式确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并由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同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沟通,上报项目信息。并将已列入计划项目于6月底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同时结合动态排查结果,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轻重缓急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二)全面实施(2022年7月至2025年底前)

1.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确定若干条国省干线、若干农村公路先行实施。经评估达到目标的,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命名“公路安全精品路”。同时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

2.总结推广精品路经验做法,以局部带动整体,推动本地区公路参照精品路标准进行精细化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根据分工,分年度对我市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有序组织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构建部门协作分工及协同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对需要增设或改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动将普通公路相关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安排。收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资金从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各县(市、区)要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投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符合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规定的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路段,要积极申请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资金支持。

(三)建立联动机制。推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资源融合,共享供电、光纤、杆件等基础设施和监控、卡口的视频、交通流量等信息。公路危旧桥隧按要求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加强改造施工期间交通安全通行保障。完善交通应急指挥体系和协作机制,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实现“一点布控、全线响应、联动打击”。进一步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四)强化动态跟踪。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动态掌握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及时将实施进展向当地政府报告。建立健全实施效果动态跟踪长效机制,对已命名“公路安全精品路”实行动态管理。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022年6月25日前分别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自2022年6月起至2025年底,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应于每年3月、6月、9月、11月的10日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年11月20日前,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精细化提升行动总结报告。

附件:三门峡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三门峡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动三门峡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工作,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联合成立三门峡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杨海英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杜社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 耿永明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苗海毓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张克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  栋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  涛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耿永明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苗海毓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张  涛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 张智剑  市交通局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李  辉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

      高如孔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科长

      罗志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网指挥中心主任

      昝新玉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监督科科长

      刘志成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科科长

      张红雁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普通干线公路科科长                 

      陈云霄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

      夏书博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预防对策大队指导员

      吕志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研判指挥大队大队长

      李  娜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队伍建设指导大队指导员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障碍,推动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各单位召开推进会议,协调做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信息报送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