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 智慧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
智慧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21〕25号)文件要求,市局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2年智慧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积极推进落实。
2022年5月27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
2022年智慧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2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政府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的任务分工,着力建设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智慧交通服务体系。一是围绕公共交通来车信息实施预报、智能调度、出行查询等公众出行服务,二是围绕行业治理智慧化、科技化,通过项目建设、技术升级,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通过大力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智慧交通建设工作,助力我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
二、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公共交通公司营运智调中心
通过营运智调中心调度指挥及数据运用,合理调配计划,结合线路调度情况保证内外协作,动态指挥调整线路车辆串车、大间隔,做好路堵、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有效提高我市公交的运营调度水平、安全保障水平和乘客出行满意度。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公共交通公司(二)智慧站务系统
不断加强科技信息在交通站务客运管理中的应用,紧跟“互联网+客运”发展的需求,实现区域内6个汽车站网络售票及联网售票。不断升级旅客购票采用微信、支付宝支付等的便捷购票模式,进一步提升乘客出行的服务质量和便捷程度。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黄河站务汽车总公司(三)出租汽车GPS北斗服务中心
建设三门峡出租汽车GPS北斗服务中心,一是实现对车辆运营线路和运营数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为人民群众快捷出行提供全天候叫车热线服务,受理乘客投诉、帮助乘客遗失物品查寻,老人小孩遇困救助等方面的贴心服务;二是实现与公安局联合作战中心监控平台互联互通,随时可以为公安部门提供车辆位置信息,预警上访事件,协助刑侦部门破案。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平台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非现场执法模式,不断扩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四级联网系统的线下监管范围,确保全市6个超限检测站要全部实现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检测,同时深挖货运数据,综合考虑货运交通量、道路安全等因素,加快国省道的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和桥梁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打击非法超限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在四级联网基础上,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打造云端协同、数据驱动的智能执法平台,建设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平台,实现全市交通执法数据的实时上传、集中存储与共享、数据与视频的实时监管、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执法工作的全程监管、自动化高效获取违法证据,规范交通执法,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我市交通“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实现新跨域。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三门峡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
加强监控中心与省局、县海事处现场连接,扩大市监控中心对重点库区的监管范围,聚焦水上作业区现场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秩序,对本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监控、指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章作业,并加强应急指挥能力,切实保障我市水上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海事服务中心
三、相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牵头,相关科室统筹负责的工作架构,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单位学习有关案例、交流先进经验等,全面推进创建智慧交通工作各项任务。
(二)任务高效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锚定任务、主动作为、高效落实,对未建成项目,以2023年10月底为限倒排工期;对于已建成项目,围绕功能升级、协作加强、网络安全等方面,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进度定期报送。未建成项目,汇总每月开展情况、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已建成项目,将每月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升级谋划等进行汇总,于每月25日前报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周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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