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有关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了《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13日
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班飞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班飞行事故重要指示中“两个绝对安全”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清醒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要求,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精准管控重大风险,强力治理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深入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要立即启动大检查工作并贯穿全年,以各地自查和市局督导检查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直奔基层一线、查找隐患问题,严格立行立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本辖区基层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市局将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分工,由市局领导带队、相关单位参与赴各地督导检查。(分组情况见附件1)。
(二) 做到“十查十看”。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情况,看工作作风实不实;查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树立情况,看“保一方平安”工作实不实;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看责任落实落地实不实;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用情况,看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不实;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推进情况,看“三个清单”实不实;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部署推动情况,看工作措施实不实;查举一反三、事故教训吸取情况,看“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实不实;查防汛工作部署情况和应急准备情况,看落实工作实不实;查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三级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看落实措施和数据结果运用实不实;查行业反恐怖防范、打击枪爆、消防工作部署开展情况,看落实措施实不实。
(三)注重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整改是否到位或根本解决;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综合运用警示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重点监管、激励惩戒等方式,督促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三、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务必做到领导带队,检查内容为: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局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情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责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
3.市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情况;开展燃气、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情况。
4.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用情况。
5.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三级监管体系建设情况,打非治违执法情况,查处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6.重点时段公路保畅、运力组织、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7.自然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情况;公路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情况。
8.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落实情况,重特大事故教训汲取及“回头看”情况。
9.防汛工作、消防安全、反恐怖防范、打击枪爆工作开展情况。
10.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二)专项检查。突出专家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城、重要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险情,反复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实施重点检查。特别是,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客车超速行驶,驾驶员疲劳驾驶,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客车非法营运,长期异地违规经营以逃避监管,企业使用伪造证件、日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甘肃兰州兰海高速“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大货车带病上路,驾驶员在长下坡路段时发生险情处置不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检测机构把关不严,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河南郑州“7·20”地铁5号线淹水倒灌事件,相关企业和有关方面应对处置不力、行车指挥调度失误;贵州六盘水“9·18”客船翻沉事件,船舶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航行、超核定旅客定额载运旅客、未按规定配备船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相关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云南云风高速公路安石隧道“11·26”重大涌水突泥事故,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压实,勘察设计深度不足,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培训不到位,违法违规转分包;甘肃平凉“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急操作处置不当,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肇事车辆违法运营、肇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涉事检测机构蓄意造假、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对以上事故案例,应警钟长鸣,举一反三,交通运输企业应主动查摆安全意识淡薄、风险隐患管控治理不扎实、安全制度存在缺陷漏洞、机构和人员配备不到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等方面问题,做到自己犯过的错误不再重犯、别人犯过的错误自己争取不犯;管理部门应主动查摆职责不清、作风不实、监管不力等方面问题,弥补工作短板漏项,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1.道路运输安全主要内容:
(1)推进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道路客货运输违法违规经营、新业态平台不规范经营、从业环境改善不到位等问题)情况。
(2)道路运输领域燃气、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情况;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情况。
(3)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情况,零担货运安全管理情况;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
(4)落实道路运输“四个严禁、四个一律”情况。
(5)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及联网联控管理情况。
(6)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情况。
(7)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监测情况。
(8)公交、巡游出租车和运输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情况,普通货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危化品运输车辆规范使用电子运单情况。
(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情况,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2.水上交通安全主要内容:
(1)重点水域、“三船一桥”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渡口渡船安全设施和技术条件情况。
(2)治理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情况。
(3)航运企业、港口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4)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措施落实情况;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情况。
(5)港口违规存储危险货物、船舶运输集装箱夹带危险品、违规动火作业治理,港口客运安检查危,港口装卸内贸集装箱超重治理情况。
3.公路运营安全主要内容:
(1)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部署推进情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高风险路段建设推进情况,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公跨铁”桥梁安全管理情况,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情况。
(3)公路超限治理(包括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源头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4)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整治和大件货物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5)涉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包括擅自挖掘、破坏公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违建违放、设立非公路标牌、违法占用公路摆摊设点等行为的执法监督情况)。
4.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主要内容:
(1)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情况。
(2)开展在建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推进情况。
(3)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排查治理情况。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费用列支和使用等情况。
(4)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情况。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高速公路检查方案待省厅另行制定后执行。
(三)重点时段检查。突出靠前指挥,重点查以下内容:
1.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亲力亲为、部署安排,深入基层一线,靠前协调调度,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情况。
2.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实际,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会商,在重大会议活动临会期和会议期间,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枢纽、渡口、码头等重点场所实施驻场监管情况。
3.开展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着力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明确风险点和各类风险因素,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情况。
4.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联合监管执法,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对省厅综合管理平台发现的违规线索查处情况。
5.落实24小时关键岗位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准备等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的关键举措,作为治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顽症痼疾和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按照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厅以及市局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带队领导,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真正做到治理重大隐患、查处突出问题、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优势,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结合大检查工作进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三)加强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一线,严查真查,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务求实效,严防检查工作浮于表面。要严格遵守当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检查人员安全。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和局运输科、建管科要及时梳理汇总大检查情况和大检查工作问题清单(见附件2),分别于6月13日、9月13日、12月13日前形成阶段报告报市局安委办,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局督导组要分别于6月、9月、12月上旬前按照分工赴各地督导检查,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局安办。各地各部门检查落实情况将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内容。
邮箱:smxjtaq@126. com
电话: 2817281
附件:1. 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表
2.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清单汇总表
附件1
2022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表
组别 | 带队领导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检查地点 |
1 | 李隽瑜 局党组书记、局长 |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检查指导 | ||
2 | 任江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安监科 | 市海事服务中心 | 卢氏县 |
3 | 杨海英 副局长 | 局建管科 | 质监站 | 灵宝市 |
4 | 任豫新 局党组成员、总工 | 局运输科 |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 义马市 渑池县 |
5 | 冯家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法规科 | 市局执法处 | 湖滨区 陕州区 |
附件2
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清单汇总表
序号 | 突出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及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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