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樊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确实如您所说,还存在农村公路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道路等级低、制度落实不到位、养护不到位等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发展实际认真吸收改正,有效提升道路安全防护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近期,按照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和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省农村地区平交路口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普通公路开展了农村地区平交路口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隐患较大的国省道穿村过镇平交路口330个、2021年以来发生过亡人事故、隐患较大的国省道平交路口23个、2021年以来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县乡公路平交路口或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14个。我们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研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科学制定治理计划,通过增设完善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闪光警示灯、凸面镜等道路交通设施,开展平交路口渠化,改善通视条件、强化降速和警示,规范平交路口通行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冲突点,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
关于道路等级低、路况差问题。我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8388公里,四级公路6945公里,占农村公路83%,等级偏低,影响农村公路承载能力。今后工作重点:一是全力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以补短板、促衔接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覆盖范围,加快提升公路技术等级,提高农村公路三级以上公路里程,稳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当好先行。二是继续推动市、县两级政府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增强县、乡政府对农村公路建养工作的重视程度,建议将每年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和建设配套资金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增进农村公路提质扩面提档增效高质量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村公路的经济效益,才能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收、农民增效”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三是统筹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从实际需要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综合、协调、平衡的原则,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水平提升,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一是严制度落实。对于新改建农村公路,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已建成农村公路,每年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风险排查评估,部、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自筹部分资金,支持开展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二是严交(竣)工验收。农村公路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批复机构组织验收,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市人民政府,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作为市级管理部门今后将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抽检力度,严格验收程序,督促县级管理部门组织对所有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同时对县市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抽验,把好竣(交)工验收关,确保农村公路建成一条、达标一条、见效一条,竣(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十四五”期间我市农村公路共计划实施安全生命防护里程1150公里,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为越来越多的农村公路系上“安全带”,为沿线群众安全出行和生产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养护不到位的问题。我市目前有农村公路8000余公里。因地处豫西山区,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长,经过近几年的养护大中修和日常养护的常态化,县乡道的养护率已全覆盖,村道的养护工作也已由乡村两级聘用道路养护员开展常态化养护。自2021年机构改革和并以来,市公路中心连续多年在春季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大会战暨路域环境整治环境活动,利用春季有利时节,做好路面病害处治,对路面裂缝、坑槽、沉陷等病害进行挖补,做到平整无坑槽,行车顺畅。根据每条线路的绿化特点,因地制宜开展绿化管护(补栽、浇水、修剪、拉线刷白等)。对公路标志标线、里程碑、百米桩、警示桩、警示墩等沿线附属设施缺失的进行补栽、刷新。下一步,我们将在县、乡人民政府落实管养主体责任的工作中积极配合,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建立更加稳定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投入机制,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入和工作力度,确保农村公路网络始终处于良好的路况技术水平,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凝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农村公路养护,为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