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主汛期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主汛期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目前,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强对流、暴雨等天气多发频发。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暴雨灾害天气及引发的地质等灾害,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暴雨灾害,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完善预案方案,加强装备、物资、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根据需要迅速调动设施设备,参加抢险救灾,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加大对公路、桥梁隧道及相关设施的巡查力度,完善畅通排水泄洪系统,及时消除隐患;要不间断开展雨天道路巡查工作,重点加强所管养的低洼路段、桥梁、涵洞等重点部位巡查检查工作,在危险地带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联合公安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确保通行安全。
三、要督促指导建设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全面排查,尤其是易受到暴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果断采取人员撤离、机械封停、工程暂停等措施。
四、要加强对单位办公区、地下空间的安全管控,对管理的居住小区、低洼易积水匝道、收费站,提前备好沙袋、抽水泵等防汛物资设备,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五、要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气象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指导督促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和货物储存装卸设施、客运码头的防汛工作。
六、要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冒险运行;客运场站在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做好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储备工作。
七、要督促公交、出租车运营企业做好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在不能保证司乘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要立即停运;督促城市交通运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加强对处于地势低洼地段的车站、场站等重点区域排、防水能力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治理,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积水倒灌事件发生。
八、要积极组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参与当地交通运输领城防汛管控工作,加强路政执法管理。
九、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服务群众安全出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要求,提前谋划,超前预防,健全应急抢险队伍,备齐备足各类防汛物资和设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妥善应对。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加强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及时收集降水导致的险情灾情信息,第一时间向局值班室报送,坚决防止迟报、误报、漏报、瞒报问题发生。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