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文章详情

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4-07-19 08:52 来源:市运输公司

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安全行车操行规范

为规范客运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交通运输部印发了《道路客货运驾驶员行车操作规范》(JT/T1134-2017),公司结合实际制定驾驶员操作规范(三汽【2024】27号)以文件形式印发各单位,各单位按照公司操作规范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宣贯,驾驶员规范执行行车操作规程。

二、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乘务员的服务行为,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现制定以下安全服务操作规程:

1、发车前,乘务员要向乘客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嘱咐乘车安全注意事项,提示旅客将包裹放在行李架上,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2、做到优质、文明服务,发现老、弱、病、残、孕的旅客上车或下车,要进行搀扶、让座。

3、针对途中上车的旅客,乘务员要提醒旅客正确使用安全带,要做好“三品”检查工作,做到逢包必检,禁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

4、行车中,车辆拐弯时要注意行李架上的物品摔落,以免砸伤旅客。

5、行车中,发现旅客的头、手伸出窗外乘务员要及时进行制止。

6、做好驾驶员的监督工作,发现驾驶员超速、不按规定行驶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落实客车不得超员的制度。

7、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乘务员要积极协助驾驶员抢救伤员、疏散旅客等工作。

8、收车后,做好车辆卫生工作,保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

三、客运包车操作规程

为规范营运车辆包车手续,确保行车安全,实行包车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现制定以下包车运营操作规程:

(一)车辆包车前向生产经营科申请,详细说明包车地点、时间、人数、天数、包车性质等,得到主管生产经营经理同意签注意见后方可办理相关包车手续。

(二)办理车辆包车手续的流程:

1、包车单位或个人与公司签订包车合同。

2、填写包车预约书。

3、例检车辆合格

4、复印营运证、行车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准驾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填写包车牌申领表。

5、包车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以上的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6、签订包车责任书,驾驶员写出书面保证书。并由主管安全经理签字。

7、以上手续办理完毕,车辆经例检合格后,生产(运调)科签发包车路单,准予包车运营,通过包车系统申请办理包车客运标志牌。

8、完成包车任务后,驾驶员及时将包车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单位。

调度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驾驶员及带病车辆参运现象,规范驻站调度作业,现制定以下调度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驻站调度在车辆上位前检查驾驶员携带“三证”即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准驾证情况,填写行车动态登记。

2、做到“一看”即查看车辆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是否齐全有效,杜绝不合格驾驶员和车辆参运。

3、做到“二问”即问驾驶员是否带病上车、是否酒后驾车、是否带情绪上车。

4、做好“三嘱咐”即行车注意事项,调度员根据当班驾驶员运行线路特点、路况信息、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注意事项进行安全嘱咐。

5、发车前做好行车安全嘱咐的动态台账登记。台账显示当班当次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备查验。

五、车辆安全例行检查操作规程

为确保行车安全,规范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现制定以下操作规程:

1、参运车辆每天收车后,自觉上地沟检车。

2、驾驶员要密切配合例检员对车辆进行检查。

3、车辆熄火后例检员检车要从车尾部上、下地沟。

4、例检人员严格按安全检查报告单上的项目进行认真检查。

5、对于合格的车辆由驾驶员签字、例检员签发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并

做好例检记录。

6、对于例检不合格的车辆,要及时对驾驶员进行告知,并督促整修,待复检合格后方可发放合格单。

7、对于复检不合格的车辆必须通知调度人员或公司予以停班处理,直至车辆整修完好。

8、车辆检车后及时驶离地沟,按规定停放于停车场。

9、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的工具及设备:

  (1)检验锤;

  (2)便携式照明器具;

  (3)轮胎气压表;

  (4)轮胎花纹深度尺;

  (5)套筒扳手、扭力扳手;

  (6)钢卷尺、钢板尺;

  (7)停车楔,数量不少于2只;

  (8)其它工具及设备。

六、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为做好车辆动态监控,遏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开车接打电话、抽烟等违规行为,现制定以下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1、车辆车载终端监控系统保持良好状态,方便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

2、监控平台发现非正常的离线车辆或视频异常的车辆动态监控终端,要及时向运营商报修,督促其修复,做好维护记录。

3、及时更新车辆及驾驶员信息、确保系统内资料详实、准确。

3、对所有车辆适时进行监控,并及时发布天气、路况、安全提示等信息播报,并做好记录。

4、监控中发现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开车接打电话、抽烟、禁行时段运行等情况及时利用语音播报对车辆进行安全提示。

5、对提示后仍不消除安全隐患的驾驶员,监控人员要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分管负责人进行处置,并采集其违规图片、视频、轨迹数据,以备后用。

6、由公司监控中心将车辆违规图片、轨迹转发给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整理归档。

7、做好违法违规信息统计分析整理通报工作。

七、电动车充电员操作规程

1、充电前的准备:

(1)充电机电源指示灯正常点亮、无故障;

(2)充电机触摸屏正常显示可操作性;

(3)充电线路无破损,充电枪连接牢固可靠。

2、检查纯电动车辆状态

(1)车辆停稳拔下钥匙,电源总开关处于断电状态;

(2)车辆高压仓手动快断器连接正常。

3、充电操作事项

(1)选择A(B)枪线插入需要充电的电动客车,点击操作面板上的开启按钮。

(2)电动汽车充电柜上电自检完毕后,系统进入主界面。

(3)自动显示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进行充电(电压设定范围:350V—750V,电流设定范围:0-85A)

(4)选择“自动充电”后,系统进入充电状态监控界面。

(5)电动汽车充电满电后或需要人工停止充电时,可以选择“停止充电”,结束本次充电,进入充电结束界面。

(6)如需手动充电,请点击手动充电菜单进入充电参数确认界面,开始按提示步骤操作。

(7)整个充电操作过程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设备。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