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组织规定
一、公司根据每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建立信息台账,定期更新并提供给客运驾驶员。
二、针对运营线路安排运输任务时,严格要求客运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任意连续7日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期间有效落地休息。
三、 对于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公司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
四、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停车休息制度。从事线路固定的高铁快线、通勤包车、定制客运以及短途驳载且单程运营里程在200公里以内的客运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凌晨2点至5点通行限制。
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客运车辆应当配备2名及以上客运驾驶员。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客车,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
五、客运车辆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免票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数的10%。
六、客运驾驶员和车辆承包人应当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客运包车要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包车合同运行,不得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之外的旅客,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除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单个运次不超过15日。客运驾驶员应当提前了解和熟悉客运包车路线和路况,谨慎驾驶。驾乘人员要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定制通勤包车可根据合同进行定期审核,使用定期(月、季、年)包车客运标志牌,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公司在车辆选型时,对营运客车和公交车乘客座椅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驾乘人员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
八、公司要与相关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九、省级、市级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车辆,应建立客运驾驶员行车日志制度,有客运驾驶员如实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十、对于城市(区)间公交化运营客运线路,客运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运营。
十一、对于开展定制客运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客运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车辆应当使用核定载客人数7座及以上的营运客车。
定制客运经营者应当随车配备或者在中途停靠地配备便携式安检设备,由驾驶员对乘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检,应当按规定实行实名制售票并对乘客开展人、票、证一致性查验。
定制客运车辆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中途停靠地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按乘客需求停靠。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