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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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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3〕129号
发布时间 2023-07-26 08:2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08:28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为破解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开展业务监管工作与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人员缺”“监管弱”“执法难”三大难题,切实形成业务监管和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合力,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运行机制,围绕机构、职责、机制、效能“四个要素”,加强政策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构建起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更好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执法边界清晰,部门协作规范,整体治理高效”的原则,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推行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破解影响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以建立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建立“依法履职、信息互通、分工协作、联勤联动”的协作联动机制,通过明确各层级职能定位、优化配置,整合力量资源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业务监督优势互补,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打造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联动工作体制,进而提高行业监管的顺畅性、时效性。

三、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坚持问题导向,以新思路谋求新发展,创新执法模式,结合交通运输系统运行实际,建立优势互补的协作机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选派出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执法人员充实到运输、海事、建管、安监等部门,联合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切实硬起手腕抓实重点领域行业监管,建立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

1.海事执法工作专班

组  长: 任江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郑林涛    市海事服务中心  负责人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张克平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 副大队长

工作职责:承担起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和水路运输市场的执法工作,做好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的现场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在我市水域非法载客;依法查处水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超载运输,跨航区、航线运输,夜航或者在达不到适航要求条件下航行,非客船载客,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船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水上水下作业等行为,依法查处超载运输,跨航区、航线运输,夜航或者在达不到适航要求条件下航行,非客船载客,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船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水上水下作业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压实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水上安全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到重大风险有效管控、重大隐患系统治理,监督水运企业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按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开展工作。

2.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执法专班

组  长:杨海英  市交通运输局  副局长

副组长:耿永明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副科长

刘  颖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

工作职责:承担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执法工作。对未批先建,违法招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违规设计变更,不交(竣工)开放交通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我市公路、水运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优化建设市场秩序;对公路、水运工程开展常态化过程管控,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和廉洁工程,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对违反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规避重点工序核验,资料、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让投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项目参与者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价值观和正确的质量管理理念。

3.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专班

组  长:任江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苗海毓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 科长

高如孔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工作职责:承担局党组交办的涉及生产安全领域问题处置执法环节法定程序工作;对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情况和辖区内重点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进行督查抽查;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党组提供决策依据,向行业监管部门(机构)下发安全生产形势、趋势通报等;主动衔接局督查考核委员会,摸索建立适合区域性安全监管模式,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

4.道路运输执法专班

组  长:任豫新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  晁军鹏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工作职责: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相关要求,对道路运输相关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承担我市道路运输市场执法工作,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效查处违规经营、非法经营、的企业及其车辆,落实好客运站“三关一监督”职责,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及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查处,促进道路运输市场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保护相关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对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及其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二)运行办法

依据职责分工协作,通过集中办公、统一考核、专班运作等方式,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信息互通互享常态化,依法依规做好交通运输各领域行业执法监管工作,取长补短,形成合力,提质增效,达到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内部资源高度整合和深度应用的效果。对于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快速响应,迅速作出各类行政管控措施予以制止,并根据常态化联勤联动机制要求,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局督察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专班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日常管理及考核应用

按照个人报名、单位推荐、专班遴选的方式,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人员中从优选派到各专班,日常各项工作管理由各专班负责;在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中,按照工作实绩结合考核比例,由工作专班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报局督查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推荐运用。对于在专班工作中能主动担责、担难、担险,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有办法的党员干部,在干部任用、等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政策落实上予以优先考虑。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交通系统内协作联动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探索完善最优协作机制,明确各专班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确保政令畅通,争取为交通系统内严格、规范、高效、文明协作联动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力量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针对协作联动执法工作,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做好长期协作联动执法工作的实施。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谋划不够、行动迟缓和效能低下的,对拒不配合、掩盖问题或推脱不作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全力营造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