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大件运输“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件运输“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24〕6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联办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参照河南省大件运输“一件事”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执行,对联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会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全市各级联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大件运输“一件事”作为密切群众联系,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一窗收件、数据共享、内部联动、限时办结”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推动大件运输“一件事”联办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为运输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