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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跨铁桥梁施工养护作业期间安保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辖区内部分公跨铁桥梁因年久老化、结构病害等原因,亟需实施拆除、封堵及改造作业。此类工程跨越铁路营业线,施工环境复杂、安全风险高、社会影响大,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市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桥梁改造作业不规范,违反了铁路部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铁路营业线安全带来严重影响,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公路铁路运营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地方交通部门安全管控责任
公跨铁上跨桥防撞墙拆除、新防撞墙浇筑养护阶段,桥梁结构防护能力处于薄弱状态,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牵头落实桥梁两端通行管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落实施工期间管理方案。上跨桥防撞护栏拆除和浇筑施工前,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施工、监理和铁路部门共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经各方确认后遵照实施。施工中,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在铁路运营期间开展施工作业,确需作业的,应与铁路部门协商处理。
(二)落实优先封闭管控方案。在既有上跨桥防撞墙拆除完成后,新浇筑防撞墙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前,由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跨桥两端实施临时封闭管控,严禁一切机动车辆通行。要做好封闭围挡、硬隔离设施设置,落实封闭值守,严禁机动车违规驶入施工桥梁,待防撞墙强度检测达标后方可解除封闭。
(三)落实备选通行管控方案。如现场条件受限,实施全封闭临时封路确有困难、无法落地执行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1.严格执行限速管理。明确该桥梁路段限速标准,设置限速标识,对过往机动车辆实施强制限速通行,严控车辆行驶速度。
2.实施车辆分级限行。指派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严禁大型客、货车辆通行上跨桥,仅允许小型客车通行,在桥梁两端设置限载、限通行车型提示标志。
3.完善现场警示设施。督促施工单位在上跨桥两端桥头位置规范设置安全警示牌、施工警示标志,清晰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注意避让现场施工机械及作业人员,提醒驾驶员谨慎通行;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主体责任,做好桥梁实体监测,及时将防撞墙强度检测结果同步交通管控部门,严禁未达标就开放通行。
4.强化现场交通疏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协调交警力量到岗开展现场交通指挥,疏导过往车辆,维护现场通行秩序,及时处置通行拥堵、违规闯行等情况,保障施工与通行安全。
二、强化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
各责任单位要常态化开展现场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封闭设施、警示标识、限行管控落实情况,发现损坏、缺失立即整改完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物资、设备,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人员疏散、交通疏导、险情处置,严防事故扩大。
三、严格落实安保责任
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涉铁桥梁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把各项安保、交通管控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市局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督促立即整改,对多次整改不力的给与通报,切实保障施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