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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170-0001-2026-001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局安全监督科
成文日期 2026-02-12
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6〕19号
发布时间 2026-02-13 16:1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3 16:18 来源:局安全监督科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相关单位:

按照部委、省厅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市局按照建立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涉重大危险源企业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机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以综合牵头+业务推进模式,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机制,构建横向协同监管、纵向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级两级管理单位和企业的多层级安全管控体系,确保提级管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参照市局工作机制,建立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企业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机制。局有关科室和局直相关单位要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的业务部门建立责任链条,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联系畅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机制,并于212日前全部完成,报市局安委办备案。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市局安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研究谋划、安排部署、督促落实,相关负责同志负责推动分管领域工作落实。

(二)综合牵头。市局安委办要做好综合牵头、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等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安委办的工作指导,会同业务部门合力推进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

(三)业务推进。市局有关业务科室和局直相关单位要做好调度指导、督促落实、协同推进等工作,具体承担本领域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工作,调度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的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提级管控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印发<假期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细化措施>的通知》(交安委〔20253号)要求,推动提级管控措施落实到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

三、明确工作任务

(一)开展节前专题培训。市局安委办按照部委培训要求,组织市局有关科室、局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企业参加培训,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培训工作,适时组织对提级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帮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地涉重大危险源企业实现培训全覆盖。

(二)节假日期间每日信息报送。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组织本辖区企业于每日10时前通过信息系统报送工作情况。对于持有平台账号的企业,每日值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好审核关和时限关,确保基础信息完整准确;对于未持有平台账号的企业,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统一汇总填报。各涉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对节假日期间业务工作进行充分评估,合理规划安排涉及提级管控事项的工作;要做好应急准备,如遇到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和直接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妥善处理,避免被动情况。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对辖区内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及时发现错误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

)节假日期间每日调度核查。市局有关业务部门每日通过信息系统比对、现场检查等方式,实现日调度、日核查、日报告,特别是对企业负责人在岗值守情况,加大调度核查力度。市局安委办依托信息系统,每日汇总企业实际提级管控情况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调度核查情况,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做好节后复盘总结。市局安委办要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时总结提级管控工作情况,并加强结果运用。省厅将对提级管控工作质效较好的单位部门和企业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市局有关科室、局直相关单位要及时汇总分析核查相关数据,总结经验成效,挖掘典型案例,分析问题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严格值班值守。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企业要按照值班值守要求,配强配优值班力量,确保综合牵头、业务推进两个方面的省、市、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企业四级联系人通信畅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要在岗值班值守。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委办、业务部门要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对下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委办、业务部门的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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