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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示范区服务中心,局运输管理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印发烟花爆竹运输环节“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安委〔2026〕11号)要求和全省烟花爆竹运输环节“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会议安排,市局制定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5月21日
烟花爆竹运输环节“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行为,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5•4”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密围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聚焦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场站出入查验安检、客运车辆违禁品查堵、物流寄递渠道管控等关键环节,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运用科技手段、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排查见底,整治彻底。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严格运输企业管理。
一是严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不符行为。重点核查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人员配备等条件,查验车辆数量与停车场核定停车位匹配度、驾驶员及押运员数量与车辆数量适配性、车辆技术条件达标情况。二是严查危货车辆违规运输行为。严厉查处运输车辆超量装载、混载其他危险品、违规通行,督促具备营运资质的危货运输企业规范运输行为。强化电子运单监管,督促使用厢式专用车辆或集装箱运输烟花爆竹。三是严查普货车辆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检查违反《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未落实一次性运输合同客户实名登记制度、定期运输合同客户备案管理制度、托运物品信息登记制度,以及货物抽检抽查制度等违规经营行为。四是严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行为。深入烟花爆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核对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核查证件是否包含爆炸品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范围,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控。一是严查客运及公共交通领域违规夹带行为。重点检查落实客运站“三品”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危险品查堵情况。严禁客运车辆(尤其是农村客运车辆)站外、途中违规上下人以及乘客携带烟花爆竹上车。二是严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在未设置危化品车辆停靠位的服务区(停车区)停靠,严禁与其他运输车辆混合停放。三是水上运输企业、从事客运业务的渡口、码头要严格遵守《关于发布〈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交水规〔2020〕7号),要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水路运输旅客禁、限携带和托运物品清单,做好旅客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载运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一是依托公交、出租车、客车车载视频和客运场站、码头等行业媒介,播放宣传标语、安全提示和安全公益广告。充分利用行业优势,通过电子屏、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向广大市民发送安全提示和违法案例、事故案例、应急驾驶操作技能等安全警示信息。二是组织宣传志愿者进入场站、社区、公共场所对群众进行面对面安全知识宣讲,不断增强宣传传播力和影响力,提升社会公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认知,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三是督促具备烟花爆竹运输资质的危货运输企业,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定期组织对驾驶员、押运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是严查监管平台违规线索处置不力行为。重点处置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推送的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车辆相关违规线索,对违规率高、报警量大的企业,实地核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及时、问题突出的,依法通报、约谈并纳入重点监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严格落实“关停”措施。
二是打击跨省非法运输、逃避检查、暴力抗法行为。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严厉打击无证运输、非法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危货车辆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制作电子运单、动态监控不在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5月31日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动员、周密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研究落实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积极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标语横幅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政策、法律法规及举报奖励办法,营造“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起底排查阶段(2026年7月31日前)
围绕重点任务,对在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车辆和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整治,建立台账。畅通举报渠道,利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对举报线索逐一核查、登记造册。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7年1月31日前)
通过联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聚焦烟花爆竹运输重点区域、关键路段、场站枢纽及物流园区,开展多轮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道路运输非法违规营运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起底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持续巩固阶段(2027年3月31日前)
加强典型案例的通报和曝光警示,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全面复查,开展隐患“回头看”,重点对已整改的隐患是否反弹,已查处的案件是否闭环,严防问题反弹。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完善强化监管、部门联动、线索举报等长效机制,推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7年4月30日前)
对照工作目标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形成工作报告,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切实提升烟花爆竹安全治理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依据自身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究、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的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秩序。
(三)严格督导问责。市局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督导指导。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示范区服务中心,局运输科要于每月13日、28日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局安委办。邮箱:smxjta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