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18]64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8〕963号)批准,机电工程、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详细设计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函〔2022〕116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河南省栾卢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机电工程、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自栾川县庙子镇英雄村附近,在卢氏县马家凹北侧马家凹枢纽互通与已建成的三淅高速相接,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约75.3公里,其中栾川境51.3公里,卢氏境24公里。全线设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枢纽立交2处;全线设置桥梁(不含互通区、不含服务区匝道)21340米/42座,其中特大桥11407.36米/8座,大桥9675米/30座,中桥258米/4座,涵洞46道;全线设隧道30041米/23座,其中特长隧道14062米/3座,长隧道9602米/5座,中隧道4681米/7座,短隧道1696米/8座。
本项目机电工程、供配电照明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栾川至卢氏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供配电照明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共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标段号 | 桩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LLJD-1 | K0+000-K75+311 | 全线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隧道通风、消防、照明、供配电以及隧 道监控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等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密钥;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日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www.hnggzy.net。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0》。
6. 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栾卢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鸾州大道伊源商务5楼
联 系 人:党先生
电 话:19937711017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光合大厦2309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7978566 18539991822
2022年7月28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LLJD-1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 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标段 | 企业财务要求 |
LLJD-1 |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 2021年度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近三年无 亏损。 |
标段 | 企业业绩要求 |
LLJD-1 | 近五年内(指自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 1条长度不少于75km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主包已建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 |
标段 | 企业信誉要求 |
LLJD-1 | 投标人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在投标人处注册;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投标 人处注册登记。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签订合 同时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投标人处注册登记;具 有工程师职称。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 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则应按“河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电子交易 系统操作。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 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字。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需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系统自带投标函内容填写须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内 容一致,并按系统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如因系统调整原因导致系统 自带投标函新增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该部 分内容不作评审;系统自动填写生成且不可更改的内容不作评审)。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 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系统自带投标函内容填写须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内容 一致,并按系统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如因系统调整原因导致系统自 带投标函新增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该部分 内容不作评审;系统自动填写生成且不可更改的内容不作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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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第3.5.2项、第 3.5.3项、第3.5.4项、第3.5.5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标书雷同性分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能一致。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 主要人员: 15 分 财务能力: 5 分 业 绩: 5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 5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信封远程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以交易中心系统推送为准)。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系统自带报价函的报价(第二信封解密后以系统公示为准)。 (2)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 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其余评标价为有效报价。 (3)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 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不含低于 投标控制价90%的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 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 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50%+评标价平均值*50%。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 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 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 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位小数,例如1.01%。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施工组织 设计 | 20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分 | 根据对本工程施工工作的重点与 难点的分析,由评标委员会 酌情进行打分(如有缺项,该项 不得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不得 低于该因素满分值的60%。除缺项外, 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 方法与技术措施 | 4分 | |||||
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 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 4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 措施 | 3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 措施 | 3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 体系及保证措施 | 1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 体系及保证措施 | 1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 故应急预案 | 1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15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8分 | 项目经理资格达到资格审查条件(附 录5)的,得4.8分,具有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的加3.2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7分 | 项目总工资格达到资格审查条件(附 录5)的,得4.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的加2.8分。 | ||||
2.2.4 (3) | 评标价 | 5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 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0.1。 | |||
2.2.4 (4) | 其 他 因 素 | 财务 能力 | 5分 | 财务能力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企业财务 审计报告,以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营业收入额3亿元以上,加2分, 该项最多加2分。 | ||
业绩 | 5分 | 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业绩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的基础上近5年内(2017年6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每多独立完成过1条长度不少于 75km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包含收费系统、监控系统、 通信系统、供配电照明系统),且质量合格,加2分,该项最多加2分。 | ||||
履约 信誉 | 5分 | 2017年6月1日以来有一个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詹天佑奖或鲁班奖 或李春奖的加2分(一个项目多次获奖只计一次),每增加一个获得前述 奖项的项目加1.5分,最多加3分。此项最多得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 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5项内容不适用。评分因素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 平均值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