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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涉路施工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5-07-28 17:59 来源:局建设管理科

为便于社会深入了解普通干线公路路政许可服务及办理有关事项,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线公路涉路施工许可工作管理的通知》(豫交建管函 [2025] 13号)及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规定,现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干线公路涉路施工许可办理流程、条件、所需提供材料等信息予以公布。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设置涉路施工对外服务窗口,指导业务单位办理涉路施工相关手续。

热线电话:0398-2817693,0398-2817022

一、可受理服务事项

(一)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二)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地;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四)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五)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实质审查)-决定-送达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二)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查:根据《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实质审查(包括现场勘验和专家评审)。

(四)决定:主管领导做出许可决定,承办人制定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

(五)送达:审批流程完成后,十日内送达或网上领取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件。

三、办理条件: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所申请涉路施工项目在所列许可项目内,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权限。

(二)申请人是该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主体合法有效,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材料数量完整、填写规范。

四、申办材料:

(一)河南省公路涉路施工许可申请书

(二)该建设工程批复文件

(三)建设单位身份材料(包括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四)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五)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六)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五、注意事项:

(一)对于技术复杂、交通影响较大的项目(主要包括路路交叉等),市局将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开展技术审查,形成专家组意见,申请人按照专家组意见对申请材料修改完善,并经技术单位核实确认。需要组织技术审查环节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对于其他项目,不组织技术审查,采取许可机关内部审查的方式。

(二)涉路施工活动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公路经营企业5日内回复意见,对涉路施工有疑义的,应反馈客观明确的理由,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涉及普通国省道施工项目,公路部门应在5日内反馈现场勘验情况;建议申请人在申请涉路施工许可前主动对接公路产权单位,就路产保护、运营安全、道路通行等事项进行沟通,提高后续工作效率。

(三)涉路施工完毕,涉路施工申请人应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