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部署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为推进落实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扎实部署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辖区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足额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做到培训考核上岗;要加强车辆和驾驶员运行监控,及时提醒纠正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主动安全报警信息核查处置;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完善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处理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分类统计各类动态监控信息数据,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有效性和适用性;要建立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使用维护制度,严禁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运输经营活动。
《通知》要求,要厘清各方职责边界,充分评估第三方监控企业能力水平,审慎择优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控企业开展监控服务;要以合同形式明确服务具体内容、各方职责,列明监控车辆范围、监控人员数量、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要督促监控企业加强报警信息研判,定期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向运输企业反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通知》明确,要落细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完善动态监控工作考核细则,分类细化运输企业和第三方监控企业考核指标;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化拓展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和属地信息系统应用,定期开展督导指导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加强运输企业自行监控和第三方监控服务的信息化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对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切实推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全市道路运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