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交通执法:“首罚”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高速公路运营环境,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专题部署,依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先行先试开展打击“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工作。
为高效推进试点示范工作,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河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共同成立工作专班,印发《打击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合“打逃”工作机制,快速审查完毕我市某运输公司5台客车偷逃费证据材料,于1月9日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并依法送达法律文书。1月13日,该企业人员到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签署保证书,补交齐“偷逃”通行费15922.86元,交通执法机构对其违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处通行费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企业于当天缴纳罚款5376元,后续罚款将于近日缴纳完毕,标志着我市打击“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试点行动首战成功。
下一步,三门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与高速运营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进“打逃”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加强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的行政指导,让交通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