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2·4”道路交通事故、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市局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各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本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市局将组织综合督导检查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两会”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督促、再落实,确保全行业持续安全稳定。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3月15日
三、检查安排
(一)综合检查。由市局领导带队、相关单位参与赴各地督导检查。(分组情况见附件1)。
(二)专项自查。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本辖区基层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总体安排部署到位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厅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或国省市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森林防火、fkfb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二)重点领域制度措施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本领域动员部署岁末年初、春节及其他重点时段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道路运输领域:客运场站安检制度执行以及有关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营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双重预防系统建用结合情况;公交、巡游出租车和运输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情况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查纠情况;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开展情况;“两客一危”安全监管情况等。
公路运营领域:公路地质灾害易发、雨雪冰冻、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线路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除险加固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部署推进情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高风险路段建设推进情况,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公跨铁”桥梁安全管理情况,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情况;公路超限治理(包括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源头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交通建设施工领域:“坚守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建隧道、长大桥梁、高边坡等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点的排查情况;施工驻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水上交通领域:重点水域、“三船一桥”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渡口渡船安全设施和技术条件情况;水运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三)相关保障措施到位情况。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日常办事机构(科室)落实情况;各级各单位“三管三必须”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督导工作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及应急队伍、物资和机具准备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信息上报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在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传递机制以及气象“警戒线”自动响应机制落实情况。
(四)安全隐患“清零”情况。重点检查:上级各项督查、检查和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以上为综合检查时参考内容,各组根据具体情况可相应调整检查内容。
自查自纠内容包括上述但不限于: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城、重要环节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或险情,反复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五、相关要求
(一)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查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一线,严查真查,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务求实效,严防检查工作浮于表面。
(三)注重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整改是否到位或根本解决;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综合运用警示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重点监管、激励惩戒等方式,督促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局各综合检查组及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在全国两会结束后三日内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局安委办。
电话:2817281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表
组别 | 带队领导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检查地点 |
1 | 杨海让 局党组书记、局长 |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检查指导 | ||
2 | 任江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安监科 | 市海事服务中心 | 卢氏县 |
3 | 杨海英 副局长 | 局建管科 | 质监站 | 灵宝市 |
4 | 任豫新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 局运输科 |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 义马市 渑池县 |
5 | 冯家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法规科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湖滨区 陕州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