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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7-19
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3〕115号
发布时间 2023-07-21 08:2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08:28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扎实开展集中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扎实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5日

 

 

 

 

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扎实开展集中攻坚

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聚焦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人民为本、安全为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上交通、公路运营、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集中攻坚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顽瘴痼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集中攻坚,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监管手段措施更加完善、灾害事故风险防范更加高效、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道路运输领域。

1.长途客运。重点排查驾驶员驾驶行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运行路线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驾驶员安全提醒教育,强化智能视频监控和动态监控装置使用,及时发现纠正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严格落实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强化车辆检测检验,做好安全锤、安全带、灭火器、应急门等关键安全设施检查维护,严防客车自燃等事故。合理制定运营计划,规范接驳运输管理,保障驾驶员有效休息。积极发展“一站多点”模式,规范站外配客。

2.旅游包车。重点排查复杂路况条件和不良天气下安全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包车线路上景区道路、地形、气候等信息收集分析,强化驾驶员安全提醒,严防驾驶员因行驶线路规划不合理引发安全事故。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综合用好各类数据,加强比对分析、核实确认,严格查处包车未备案运行、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运行等违规行为。

3.重型载货汽车。重点围绕轮胎脱落、制动失效、转向系统失控、油气电路故障、爆胎等易导致事故发生的车辆故障,严格运输装备技术管理,确保关键零部件性能良好。深入开展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驾驶员不良驾驶行为、车辆管理不到位、普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监管执法不到位等四类问题,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点排查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采取上门检验、背包检验等方式违规获取罐检报告的违规行为,以及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聚集风险隐患,严格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技术管理,严禁未经专业机构检测合格的罐车运输危险货物。强化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完善危险货物车辆停车区域设置,配置相应消防器材。充分利用动态监控及电子运单等手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控。

5.重点车辆联网监控。依托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重点排查平台告警信息核查处理情况、每月警示通报违规告警全省排名靠前的地市、企业整改情况。按照“省级抽查不低于5%、市级抽查不低于10%、县级抽查不低于20%”要求,持续对平台车辆告警信息处置情况进行核查处置。

(二)城市客运领域。

6.城市公共汽电车。重点排查车辆通行跨河跨渠桥隧、临崖路段防护风险隐患,以及新能源车、柴油车等公共汽电车车辆维保、充(换)电管理及日常运行监测隐患。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心理疏导,严防身体不健康、心理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深入开展社会公众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严防司乘冲突引发安全风险。

7.出租汽车。扎实开展出租汽车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或网约车经营活动,以及违规收费、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等新业态协同监管,压实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水上交通领域。

8.水路客运。重点排查航运企业、客运码头运营及船舶技术状况、船员实操能力安全风险隐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旅游客船、渡口渡船超员、超气象条件航行,严格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对载客十二人以下客运船舶和乡镇客运渡船,特别是纯电动船舶等新业态运输工具,强化运营风险管控,增强船舶安全可控性。加大客船安全、消防、救生设备及船员实操能力的安检力度,严厉打击水上客运经营及客运船舶航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船舶安全技术、旅客安检查危。

(四)公路运营领域。

9.在役桥隧。重点排查跨铁路桥梁、在役危桥危隧垮塌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在役危桥危隧检查、监测,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管控,及时实施加固改造。对病害较为严重、基础冲刷风险较大、上下游汇水集中等桥梁,加强防汛风险分析评估,密切跟踪汛情动态,避免因桥梁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10.违法超限超载和大件运输。重点排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大件运输车辆不办证“黑跑”、“大车小证”等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强化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查处虚假填报、不按许可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五)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11.公路桥隧工程施工。重点排查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软弱围岩或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不良地质区域安全隐患,紧盯桥梁挂篮、移动模架、满堂支架,大型围堰、架桥机、龙门吊、塔吊安全隐患整治。

(六)季节性、特殊时段风险防范。

12.极端恶劣天气风险。抓好强降雨、团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准备,对不满足安全条件的,坚决做到应停尽停、应撤尽撤。重点排查交通基础设施、水上锚地、渡口码头大型机械、运输工具、在建项目施工驻地等防范暴雨、暑期高温、寒潮大风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13.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管控。狠抓汛期、暑期、十一等重点时期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范,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实施驻点监管,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准确研判节假日、旅游旺季群众出行情况,及时分析客流、物流趋势特点,强化运力调配和指挥调度,做好运输服务保障。

除上述需要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外,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强化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系统性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系统内使用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重点场所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使用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集中攻坚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6•21”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的有力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扎实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一体推进,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强化跟踪督导。市纪委正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全面纠治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单位要严格履职尽责,采取现场督导、驻点帮扶、挂牌督办等形式,及时协调督办存在的难点问题,推动集中攻坚扎实有效开展,对明知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及时总结提升。要强化集中攻坚行动调度指挥,建立台账清单,严格隐患闭环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深刻分析不足,巩固提升工作成效。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建管科、运输科于2023年7月下旬、2023年12月中旬前分别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重大风险“一张表”动态更新情况和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市局安委办。

电 话:2817281

邮 箱:smxjtaq@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