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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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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3〕51号
发布时间 2023-04-21 15:44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15:44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

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防指办、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防汛工作系列部署安排,为充分做好行业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给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稳扛牢防汛工作重大政治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及市局部署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案促治,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加强防汛思想、组织、物资、措施、行动准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金标准,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交出合格答卷。

二、压实责任,抓紧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各项具体工作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标准高、要求严、跨度长,来不得半点松懈和马虎。要科学有效应对暴雨洪灾,各单位要严格落实“123”“321”工作要求,采取“预报、预判、预警、预演、预案”措施,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准备,狠抓措施落实。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分解到部门、岗位,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督促、具体抓好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做实做牢防汛抢险各项工作。要结合我省今年汛期降水分布不均的特殊气候特点,在大抓防汛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抗旱工作,做好预案,重点强化运力准备,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从严从实,深入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把汛前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要全面排查防汛责任制建设、预案修订、水毁工程修复、在建工程度汛准备、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准备、防汛演练开展等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巡查山区公路、长大桥隧、地质灾害易多发地段等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对排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建立台帐,逐项登记造册,跟踪督促整改,汛期前要落实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加强管控,重大隐患要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严禁“带险入汛”。

四、突出重点,全力抓好行业关键领域确保安全度汛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保持高度清醒、高度警觉、高度自觉,结合实际,不等不靠,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持“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积极抓好行业重点领域安全度汛工作措施落实。

(一)公路管理部门。要督促公路养护、运营单位加强汛前和汛期巡查,在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加密对公路、桥梁、隧道的排查,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是易发生地质灾害、山洪、泥石流的公路沿线及周边区域,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动态监测、重点排摸隐患点段,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防范处置工作;对公路低洼、下穿易淹路段及水库泄洪区、江河蓄滞洪区所在的公路设施,要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强化信息实时通报,及时预警超警戒水位或大流量泄洪等情况,并同步加强引导交通,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一旦发生险情,全力抢险,快速恢复交通;要重点加大桥位河段淤塞物清除,对涵洞进行疏通清淤,完善排水系统,加固下部结构和桥下河床铺砌;收费站要在防汛抢险救灾期间,设置防汛救灾车辆专用通道,确保防汛抢险救灾车辆、人员、物资优先通行;要加强公路站房、机电设施、安防设施等附属物的维护管理;要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服务群众安全出行。

(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防汛救灾客、货应急运输车队,督促担负应急运输任务的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应急车辆完好率达到100%;要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强化对车辆运行的动态监控,动态了解运行路线通行状况,提前做好防范避让,坚决避免冒险运行;要督促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做好新能源车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对处于地势低洼地段的场站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治理,严防淹水、倒灌、等事件的发生。

(三)航务海事机构。要加强对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等防汛防强风工作,协同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在渡口、码头旅(游)客的疏散、安置工作;要排查各水运企业,在渡口码头、船舶和浮动设施、技术状况、作业环境、防控手段、应急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要加强汛期航道监管,根据水位变化及时修正和配齐航标等设施;要加强对桥区、渡口等水域的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要加强与黄河防务部门的沟通,根据黄河水位变化情况,及时督促浮桥企业按照规定及时拆除浮桥。

(四)公路水运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地质和强风等变化情况,特别是加强桥梁高支模、隧道开挖、深基坑、高边坡、跨线施工、高空作业、用电、复杂地质桥梁隧道施工等风险部位和环节的管控;要加强与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地处山区、沿河临水低洼地区等施工单位,制订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人员疏散、设备转移、抢险救灾等工作的防范。要对可能受到强风、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要适时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加强值班观察,一旦发生险情,按照先人后物、先避险再抢险的方法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五)要积极组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参与当地交通运输领城防汛管控工作,加强路政执法管理。

五、夯实基础,加快提升汛期防汛减灾应急保障能力

各单位要针对汛期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需要,未雨绸缪,预做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妥善应对、有效处置,最大限度确保道路保畅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加强指挥机制建设。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要坚持统筹指挥,分级负责,强化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要细化防汛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职能衔接和工作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联系和机制衔接,实现防汛工作信息互通共享,应急响应协调联动,无缝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上下一致、左右协同、顺畅高效的指挥机制,确保遇有险情,各级能够按职责分工,高效运转、不打乱仗,确保第一时间预测预警,第一时间研究决策,第一时间快速处置,做到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要建立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注重加强防汛指挥机构内部会商研判和与应急、气象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及时获取汛情、险情信息,共同研究防抗救措施,切实做到灾前信息共享、专业分析、综合研判,灾中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确保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坚持底线思维进行研判,设想可能出现的最坏风险情景,研究走向最坏局面的路径规律,梳理影响风险走向的关键变量,克服经验主义和侥幸心理,避免对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大灾巨灾“想不到”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预案修订完善。各单位要根据近年来防汛抢险救灾经验教训和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抓紧修订现有的、补充没有的,做到上下衔接、齐全配套,不断提升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力求拿出来就能用、照着就能做。要加强培训宣讲,重点加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防汛工作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使各级熟知预案、熟知指挥程序、熟知有关工作规程,全面提升防汛组织指挥和保障能力。

(三)加强应急防汛演练。要按照所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采取桌面推演、实兵实装演练等形式,常态化开展防汛实战演练,特别是针对防汛存在较大风险的路段或桥梁隧道、港口、车站,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或单科目演练活动,全面检视各级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的能力与水平,做到月月有演练、次次有提升,确保在抢险救援时临危不乱、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损失。5月底前,局直各单位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防汛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省厅防汛办将视情组织对各地、各领域组织的演练活动进行现场观摩,对演练方案科学、组织严密、效果较好的企业进行重点激励,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

(四)加强物资队伍保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清点物资、检修装备,采取自储、协议商储、社会代储等形式,足额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特别是要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载体普查工作,针对已普查确定易滑坡、泥石流、塌陷、崩塌等高风险点位,要提前就近预置备足砂石料、沙袋等各类抢险物料,做到“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要加强海事卫星电话等通信设备保障,确保通信畅通、指挥不断。要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登记造册,定人定岗定位,为抗洪抢险提供坚强保障。 

 (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交通“铁军”精神,牢记“汛令如军令,违令必严究”,以铁的纪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保证防汛工作指挥顺畅、上下一体。要紧密结合开展“夯基提能”工程,把防汛救灾作为打基础、提能力的重要内容、重要任务,各级指挥员和工作人员自觉履行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准备,确保任务落实、方案落实、措施落实。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准确掌握汛情、险情,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脱岗漏岗。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问题发生。要强化正风肃纪,对在汛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严格履行职责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按照附件内容和要求,认真统计填写本单位2023年防汛队伍、防汛运力、防汛物资、隐患清单、防汛负责人、联络人及24小时值班电话等情况,于4月24日前以电子档 (统一采取excel)形式报厅防汛办。

联系人:方明彬  电话:2817281

邮  箱:smxjtaq@126.com

 

局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0398-2817600

局24小时防汛值班传真:0398-2817611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