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 《2023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0日
2023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有效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依据《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时间
2023年度监督检查分为三个重点阶段,第一阶段:1至3月份,重点检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春运、全国全省 “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保障情况等;第二阶段:6至8月份,重点检查汛期行业防汛准备和应对工作情况;第三阶段:10至12月份,重点检查 “国庆”假期和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安全保障情况。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视情确定。
根据上级和省厅及市局工作安排部署,如有临时督导检查任务,局安委办将另行通知。
二、检查分组
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牵头组织,局直相关单位配合参加。分组情况见附表。
全市在建工程、公路运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计划由局建管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别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情况。
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用情况。
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5、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和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情况。
6、市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情况。
7、防灾减灾救灾、行业消防安全、反恐怖防范、打击枪爆违法行为等工作开展情况。
8、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二)行业检查内容
1、道路运输安全
(1)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三级监管体系建设与应用情况,查处 “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开展省际旅游包车专项治理,省际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不按包车客运标志载明的事项运行、关闭动态监控等顽症痼疾查处情况。
(3)落实道路运输 “四个严禁、四个一律”情况。
(4)公交、巡游出租车和运输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情况,普通货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危化品运输车辆规范使用电子运单情况。
(5)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情况,是否建立应考人员摸排统计台账和年度季度考核计划,是否落实考试相关规定和合格人员公示制度等,确保2023年11月底按规定完成考核任务、通过率达到100%。
2、水上交通安全
(1)水路 “三船一桥”、渡口渡船、库区码头以及水上旅游客运的安全管理情况。
(2)航运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3、公路运营安全
(1)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和危桥改造行动情况。
(2)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风险路段安防设施建设推进情况,公路安全设施管理情况,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3)“公跨铁”桥梁安全管理情况,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情况。
(4)公路超限治理 (包括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源头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5)公路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演练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市、“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管理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个阶段督导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重点领域企业不少于3家,各督导组根据需要可邀请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一)突出督导检查重点。将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目标任务。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检查,可采取查阅台账、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和抽查企业印证等方式进行;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省厅反馈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告警次数较多的企业以及行业存在突出问题较多的企业,通过查看资料、现场问询、实地查验、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查看问题整改是否形成闭环、是否采取防范措施等。
(二)闭环管理问题隐患。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检查全过程。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即交办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企业采取关停整改等必要措施,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局安委办。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不搞层层陪同,不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坚决防止检查整改走过场、走形式,确保检查时间、任务、效果的有效落实。
各督导检查组要在每阶段督导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 (含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和相关建议),报局安委办。联系人:苗海毓,电话:0398-2817281,邮箱:smxjtaq@126.com。
附 件:1
2023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分组表
组别 | 带队领导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检查地点 |
1 | 杨海让 局党组书记、局长 |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检查指导 | ||
2 | 任江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安监科 | 市海事服务中心 | 卢氏县 |
3 | 杨海英 副局长 | 局建管科 | 质监站 | 灵宝市 |
4 | 任豫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运输科 |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 义马市 渑池县 |
5 | 冯家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局法规科 | 市局执法处 | 湖滨区 陕州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