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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安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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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冬季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3〕184号
发布时间 2023-11-22 10:32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冬季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10:32 来源:局安全监督科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冬季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2024年冬季,影响我市的冷空气过程次数偏多、发生阶段性强降温、强降雪事件的可能性大。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障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运用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到第一位,着力防范化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端天气风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极端天气以防为主、避险为要,紧急情况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坚决避免冒险运行。要指导企业科学研判,及时消除自身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寒潮大风和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引发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全面分析、动态研判、超前防范,下好防范极端天气风险的先手棋,打好维护行业安全稳定的主动仗。

二、强化部署,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懈怠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各项防范措施再检查、再部署、再强化,督促有关方面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密切关注重点部位安全状况,充实一线应急力量,装备和物资,保持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良好状态,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及时高效安全处置突发事件,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认真梳理总结历年冬季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经验、规律,复盘有效做法,分析改进短板不足,加强重点时段监测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三、立足实际,细化灾害防范应对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细化工作安排,周密部署并抓好落实。

(一)公路领域。要持续强化山区道路、桥梁、隧道以及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巡查排查和日常养护,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加强危桥、危涵等构造物运行监控,对路面结冰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要按照应急预案提前调集准备防寒抗冻应急抢险力量,做好铲冰除雪班组和作业人员安排调配,加强除雪除冰设备的检修调试以及融雪剂、砂、木屑、防滑料等除雪防冻物资的储备和补充,确保备足不漏项、不缺料。要按照交通、公安、气象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恶劣天气公路联防联动机制》的要求,建立跨行业、多部门恶劣天气联合处置应对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共用的联防联动体系,提前研判极端天气不利影响,重点加强冰冻灾害易发路段路况巡查、视频监控,做好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路况信息发布,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一旦发生公路结冰阻车现象,各级公路部门、运营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设备及物资,及时清除路面结冰,避免长时间严重结冰导致阻断,确保交通通行。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交通疏导工作,在关键时期指派专人全程盯紧守牢,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提示预警,必要时果断采取“封、停、关”等措施。

(二)道路运输领域。要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运输企业针对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严格车辆管控,动态了解车辆通行情况,做好道路运力动态匹配、储备和预置等应急准备工作;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冬季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行车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驾驶员落实《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处置方法(口袋书)》,提高驾驶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处置能力;对发往恶劣天气地区的车辆应配足必需的保暖防冻用具以及防滑防冰雪设施,对寒潮大风低温恶劣天气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客货运输路线,应及时采取调班、停班等措施,并做好滞留乘客的疏导;做好防滑链、融雪剂等冰雪灾害应急物资储备,根据气象预警和现场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极端天气条件下采取关停措施。

(三)水上交通领域。要加大“三船一桥一港”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库区、码头、渡口涉客运输现场监管,严禁非法营运、超员超载、超核定抗风等级航行,严格“六不出航”制度落实;要督促经营单位科学安排生产作业,加强大风大雾和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做好防滑、大型机械防风等工作;要督促航运公司及时排查营运船舶技术状况,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救生设备等安全设施按标准要求配备齐全;要加强对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巡查、值守和维护,检查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情况,防范应对寒潮大风引发的航道骤淤、航标设施损毁等。

(四)交通建设工程领域。要督促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相关企业根据项目当地气候和工程特点,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研判,强化施工作业的防寒防突风防火防中毒等措施;要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寒潮低温天气下要停止易滑倒坠落的高空作业、停止易受低温影响质量的混凝土浇筑作业;要加强受寒潮影响地区交通一线作业人员、务工人员的防寒教育,备足防寒劳保物资,确保作业安全。

(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要强化路面管控和源头监管,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道路运输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班线客车、出租车、旅游包车等经营行为,强化违法车辆追踪查处;强化与公安部门联警联勤,及时引导、提醒过往大型货车合理规划行驶线路,确保安全有序通行;加大交通执法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四、加强服务,方便公众安全便捷出行

各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客运场站、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重点场所的服务与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服、燃料等防寒保暖和车辆救援物资,做好加油、汽修、住宿等服务准备。出现因道路结冰而导致公路受阻的,积极为滞留司机、旅客提供温馨服务,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和防寒抗冻物资。加强信息发布和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收费站口公告牌等载体发布公众出行信息,将寒潮天气预警信息、通行阻断、分流信息及时告知司乘人员和社会公众,合理引导出行,避免通行拥堵。

五、夯实基础,持续强化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预案修订完善。各单位要根据近年来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经验教训和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抓紧修订现有的、补充没有的,做到上下衔接、齐全配套,不断提升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力求拿出来就能用、照着就能做。重点加强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相关工作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使各级熟知预案、熟知指挥程序、熟知有关工作规程,全面提升防范应对组织指挥和保障能力。

(二)加强低温防范演练。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桌面推演、实兵实装演练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针对低温雨雪天气存在较大风险的路段或桥梁隧道、码头,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或单科目演练活动,全面检视各级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的能力与水平,确保在抢险救援时临危不乱、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损失。

(三)加强物资队伍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清点物资、检修装备,采取自储、协议商储、社会代储等形式,足额储备抢险物资,及时调整充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补充检修装备,更新器械物资。特别是在长大下坡、急弯陡坡、背阴坡、桥梁、隧道洞口等地点预置防冻防滑、铲冰除雪等设备物资,做到“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

六、严守纪律,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同气象、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会商,强化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升客货流、路网和航道运行监测水平,必要时采取限制通行、禁限航等措施,提前科学合理规避风险。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