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_副本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市局制定《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六查一打”、全市“七查一打”和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2月1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李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决彻底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推动实现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部署要求,市局决定结合安全生产“七查一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违规行为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问题,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一线,传导到企业末梢,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二、责任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市局安委办统筹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系统各领域管理部门负责各自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方案,细化完善工作内容,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由分管领导动员部署、调度指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落实本辖区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科学安排部署,强化过程监督,凝聚工作合力。
局建管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负责在建普通公路水运工程等安全防范工作。局运管科负责城市客运企业安全防范工作,局运管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道路运输、人员、车辆等安全防范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查处、马路市场治理等工作。局建管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国省干线公路重点路段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市海事服务中心负责水上交通、航道运营等安全防范工作。
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纳入政治监督范畴和内容,通过信访举报、问题查处等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因工作推进迟缓、不履行监管责任或发生事故的,向属地政府、纪委监委或部门党委(党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严肃追究责任。
三、重点任务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七查一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体推进。在《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方案》(豫交安委〔2023〕34号,附件1)和三门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三门峡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三安委办【2023】28号)确定的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和港口营运、城市客运、公路水运施工、执法监督等7个方面基础上,着重加强以下排查整治内容:
1.各级吸取近期全国全省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情况,是否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有效跟踪落实,是否部署安排到基层或企业一线,基层部门是否真正掌握企业风险隐患。管理部门分管业务领导是否开会部署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是否定期调度指挥、实时掌握工作进度。
2.各级在春运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等情况是否落到实处。低温雨雪、寒潮大风、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防范应对是否有力有效,是否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妥善做好重要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等重点部位应急处置工作。
3.各级管理部门督导检查情况,是否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机制,是否真正发现问题、倒查深层次原因,是否排查企业全覆盖、定期分析督导检查数据质量并改进提升,对于查处的问题隐患是否移交执法部门处罚,对于被通报、约谈、督办的企业或管理部门是否追责问责、闭环管理。
4.“两客一危一货”企业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运输组织、动态监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是否有效落实,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监测发现的涉嫌非法违规事项是否严格处置并形成闭环。12328等服务监督热线运行及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是否到位。对未年审、脱审、检测不合格、技术不达标的运输车辆是否纳入重点监管并停止参与营运。
5.公路重点路段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摸清隐患路段底数、健全台账清单、制定整治提升计划、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养护作业和施工现场是否标准规范、健全交通管制和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易发生事故、易发生拥堵、易发生灾害的路段是否建立台账清单、提前预置人员力量和应急物资,动态监测管控。
6.大载客量车船、大客流量综合客运枢纽、大交通量桥隧路段航段、施工驻地等重点部位碰撞、爆炸、踩踏、坍塌、火灾事故防范是否到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动火动气用电作业是否标准规范。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排查内容,完善整治措施,抓好易发生群死群伤、系统性风险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安全监管,确保无死角、无盲区。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领导+专家(专业人员)”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持续优化“领导+专家”督导检查模式,积极推行“管理+执法”的综合监管模式,充分运用行业安全应急专家库,在督导检查工作中充实安全应急专家、交通执法、纪检监察力量,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专家、执法、纪检监察人员全面参与行业日常安全检查,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落细“三管三必须”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加强对行业各领域统筹指导,坚持以问题线索为导向,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一把手”履职尽责等关键环节,梳理明确检查事项,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要深化监管、执法协作,强化问题隐患、行政执法等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或顽症痼疾,及时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协调、研究解决。
(三)建立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验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长期未整改、整改进度滞后或部门督导检查发现不了问题、质量不高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行政手段,及时倒查责任、追责问责,坚决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针对隐患整改难度大、风险高的领域,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四)建立完善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辖区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外部门抄告、上级通报的问题隐患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画像等科技手段,对各类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及时进行警示提醒,通报所属辖区重点盯防、重点管控,视情派驻人员指导帮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要充分应用交通、公安等7部门应对恶劣天气联防联动机制和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三级联动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贯通、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五)建立完善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不同响应等级的监测预警、救援处置措施,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权责明晰、各负其责。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督促各级各环节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指挥程序、响应条件、响应行动和职责任务,真正提高各类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和应急响应能力。要灵活采取自储、协议商储、社会代储等形式,足额储备应急装备物资,加强应急资源的调配和布局,固化应急处置经验做法,确保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快速运转和分配,及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行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与“六查一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春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加大警示通报、督办约谈、联合惩戒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省厅对于全国“两会”结束前发生的典型较大事故一律实行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在此期间发生的一般事故,市局将跟踪督办并视情实行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市局5个抽查检查组加强对负责领域的督导检查,要严格落实八必查八必看要求,充分发挥专家、执法、纪检监察作用,切实传导监管压力,推动各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地见效。
(四)强化闭环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日常监管数据以及外部门抄告的问题线索,对存量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人员现场核验销号。全面发动监管、执法力量深入开展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于企业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于企业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五)强化风险防范。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研判分析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发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照风险隐患辨识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带队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并存档备查。充分把握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特点,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坚决杜绝抢进度、赶工期等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各部门各单位于2024年2月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方案报送至市局安委办,日常沟通沿用“七查一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联络方式。从2月1日开始,每日8时前报送前一天累计数据(附件2-3)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四下午15时前报送周小结,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措施和经验做法。每月24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省厅、市局安委办将对工作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统计汇总,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开展情况。
联系电话:0398-2817281,邮箱:hsmxjtaq@126.com。
附件:
1.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方案
2.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3.问题隐患台账清单
2024年2月2日